當地時間4月28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妻子金建希涉嫌操縱股價、收受賄賂等罪行一案二審被判有期徒刑4年。據稱,二審并處罰金5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3.2萬元),沒收一條格拉夫項鏈并追繳約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9.3萬元)。南都N視頻記者注意到,二審法庭推翻了此前一項無罪判決與部分有罪判決,量刑較一審有所增加,但仍與檢方求刑15年的要求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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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希(中)。新華社發
1月28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27合議庭曾就金建希涉嫌三項指控作出一審判決。就金建希從統一教方面接受請托和收受高價物品這一指控,法院認定其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追繳1281.5萬韓元(約合9000美元)。
此外,法院認定金建希所涉違反《資本市場法》和《政治資金法》的指控均不成立,判定無罪。1月30日,韓國檢方對金建希首案一審中有關操縱股價等的無罪判決結果提出抗訴。
4月8日,該案二審庭審在首爾高等法院舉行。負責調查金建希案件的特檢組提出要求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
4月28日,二審判決結果公布。相關消息顯示,二審法院推翻了一審中對金建希涉嫌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指控的無罪判決,認定部分罪名成立。法院判定在2010年10月至11月期間,金建希向相關機構提供了存有20億韓元的證券賬戶,委托其進行德意志汽車股票交易,同期又拋售18萬股德意志汽車股票,該行為構成了參與操縱股價。
就金建希從統一教方面接受請托和收受高價物品、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這一指控,二審法院推翻了一審的部分有罪判決,認定全部罪名成立。就金建希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的指控,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
據悉,金建希方面隨后表示,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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