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
市政府新聞辦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
介紹和解讀《南通市全域旅游促進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據了解,《條例》是2025年南通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正式項目,已由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這部《條例》是南通取得地方立法權以來首部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實體性法規,對南通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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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坐擁江海交匯的獨特區位,擁有166千米長江干流岸線、276千米海岸線,作為“中國近代第一城”積淀了豐富多元的文旅資源。近年來,通過打造“濠河夜畫”“五山爆款”“長江口第一縷陽光”等特色文旅地標、舉辦各類文旅活動,持續提升“江海有情·南通有請”文旅品牌影響力,文旅產業取得顯著成效。但旅游業發展整體聯動不足,在區位優勢發揮、旅游資源開發與整合、旅游品牌打造、文商旅體融合、服務管理等方面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亟須通過立法手段予以規范、破解和完善。
《條例》立足南通江海交匯的獨特優勢,明確了全域旅游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打造全國知名江海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設旅游強市,界定了全域旅游“全市域統籌、全要素融合、全產業聯動”的發展模式,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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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規劃建設上,《條例》堅持“保護優先、合理開發”的原則,明確要求編制實施全域旅游發展規劃,開展旅游資源普查建檔和動態管理,定期發布文旅產業投資項目目錄,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重點圍繞江海特色資源,提出“做優長江旅游、做強海洋旅游、做活歷史文化旅游”三大建設方向。
在產業融合上,《條例》緊扣“旅游+”融合發展主線,推動文旅與農業、工業、體育、教育、康養等多領域深度融合,構建多元化旅游產品體系。
在服務保障上,聚焦游客體驗和市場主體需求,從基礎設施、智慧服務、營商環境、權益保障等維度構建全方位服務保障體系。
同時,《條例》強化市場監管,明確法律責任,對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擅自經營、標價之外加價收費、糾纏推銷等違法行為,明確了具體處罰標準;旅游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責任,為全域旅游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市將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條例》“進機關、進企業、進景區、進社區、進鄉村”活動,讓《條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分層分類開展條例培訓;相關部門將嚴格履職,細化管理制度,推動《條例》落地生根、見行見效,共同譜寫南通全域旅游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采寫:南通報業全媒體記者 楊鎮瀟
編輯: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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