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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宰相制度, 前后發生了很大變化,學界對此多有論述。先賢岑仲勉先生在《隋唐史》中辟有專門章節“宰相制度之屢變”, 對其加以研究;今人張國剛、王素、袁剛、王穎樓等先生亦有專著予以深入探討。近二十年來,更有數十篇論文專門討論唐朝的宰相制度,大家各抒己見, 見仁見智,將該問題的研究不斷引向深入。筆者仔細研讀了這些專著和論文,總覺得尚有一個問題未完全解決,即唐朝的宰相究竟有多少種稱謂,其名稱的變化有無規律可循。以下不揣淺陋, 試就這個問題略抒管見, 以求正于學界同仁及讀者。
一
唐朝宰相的稱謂問題,是研究唐朝宰相制度時必須涉及的一個重要問題。最早統計唐朝宰相稱謂的當屬唐人杜佑,他在《通典》卷二十一《職官三·宰相》中指出:
大唐侍中、中書令是真宰相,其余以他官參掌者無定員,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參預朝政) 及“平章軍國重事”之名者, 并為宰相。亦漢行丞相事之例也。
這里指出了唐朝宰相的7種稱謂。五代、宋初著名學者王溥在《唐會要》卷五一《官號·名稱》中更進一步指出了唐朝宰相的 14 種稱謂, 比杜佑所述增加了“參議朝政”、“專典機密”、“平章政事” “參議得失”、“參知政事”、“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參議機務”等7種稱謂。南宋學者王應麟也統計出唐朝宰相的13種稱謂,與此情況大致相同。《新唐書》卷四六《百官一》在論及“唐世宰相,名尤不正”時,只列舉了三省長官、“參議朝政”、“參預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平章(政)事”、“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8種稱謂, 遠不及《唐會要》所述全面。后世學者在談及這個問題時,多以《新唐書》所述為據,并沒有超出《唐會要》涉及的內容,其中以元人馬端臨所著《文獻通考》最為典型。今人岑仲勉先生、張國剛先生也深入研究了唐朝宰相的稱謂變化問題,但都只舉出了其7-8 種稱謂;劉希為先生則專門研究了唐代宰相名稱的變化,舉出了其13種稱謂,與《唐會要》所述大致相當。
不過,以上著述均未詳列每種稱謂的具體設置情況,而且還遺漏了一些稱謂。據筆者所見,唐朝宰相大概有22種稱謂。為研究問題方便起見,以下就不厭其煩,將這些稱謂及其具體設置情況詳列如次:
(一)三省長宮,即尚書省的尚書令(或尚書左、右仆射)、中書省的中書令和門下省的侍中。正如《新唐書》卷四六《百官一》所云:“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相職也。其后,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仆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
尚書令為相者僅見秦王李世民一人,時在唐高祖武德年間。唐代宗時雍王李適(唐德宗)、中興名臣郭子儀二人也曾任過尚書令,但都是榮銜,與宰相無涉。
尚書左右仆射為相的時間一直持續到武則天長安四年(704年)。神龍元年(705年)五月,豆盧欽望升任尚書左仆射,“既不言同中書門下三品,不敢參議政事。數日后,始有詔加知軍國重事”,他才真正履行宰相之責。此后,“空除仆射,不是宰相,遂為故事”。即單任仆射而未加“同中書門下三品”或“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名號者,便不再是正式宰相了。有唐一代,以此稱謂直接為相者計有 26 人次,其中高祖朝5人次,太宗朝7人, 高宗朝6人,武則天朝8人次。在這 26 人次中,有10人次還加了“同中書門下三品”的名號,其中高宗朝有4人,武則天朝有6人次。
中書令和侍中為相的時間要長一些,一直持續到唐末。不過,代宗大歷二年(767年)十一月,中書令、侍中的品秩均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此后,這兩種稱謂便演變成一種榮銜, 多用來優寵那些勛臣或藩鎮節帥;而其作為兩省長官的地位反而被其副職中書侍郎、門下侍郎所取代。有唐一代,任中書令者計有91人次, 其中高祖朝7人 ,太宗朝9人次,高宗朝 16人次,武則天朝14人次, 中宗朝11人次, 睿宗朝7人次,玄宗朝9人次,肅宗朝3人,代宗朝1人,德宗朝4人,憲宗朝1人,文宗朝1人,懿宗朝2人次,僖宗朝1人,昭宗朝5人次。任侍中者計有89人次,其中高祖朝8人,太宗朝8人,高宗朝13人,武則天朝18人次, 中宗朝10人次,睿宗朝6人,玄宗朝10人,肅宗朝4人次,代宗朝1人,德宗朝2人,憲宗朝 1人,文宗朝1人,僖宗朝4人次,昭宗朝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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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知政事 有如下兩例:
1.武德元年 (618年)六月,唐高祖李淵即位,以原相國府長史裴寂為尚書右仆射,知政事。
2.麟德二年(665年)十月,帶方州刺史劉仁軌為大司憲,兼知政事。
(三) 參豫(預)朝政 有如下六例:
1.貞觀元年(627年)九月, 御史大夫杜淹檢校吏部尚書、參豫朝政。“他官參豫政事自此始”。
2.貞觀三年(629年)二月,尚書右丞魏徵為秘書監,參豫朝政。
3.貞觀四年(630年)二月,民部尚書戴胄檢校吏部尚書,參豫朝政。
4.貞觀九年(635年)十一月,光祿大夫蕭瑀為特進,參豫朝政。
5.貞觀十七年(643年)八月, 工部尚書張亮為刑部尚書,參豫朝政。
6.貞觀十八年 (644年)九月,諫議大夫褚遂良為黃門侍郎,參預朝政。
(四) 參議朝政 有如下兩例:
1.貞觀四年(630年)二月,太常卿蕭瑀為御史大夫,與宰臣參議朝政。
2.貞觀四年(630年)十一月,右衛大將軍侯君集為兵部尚書,參議朝政。
(五) 平章政事 僅見一例:
貞觀八年(634年)十一月,尚書右仆射李靖以疾辭官,詔授特進,“每三兩日至門下、中書平章政事”,“‘平章事’之名蓋起于此”。
(六) 參議得失 僅見一例:
貞觀十年(636年)六月,侍中魏徵罷為特進,仍知門下省事,朝章國典,參議得失。
(七)參知政事 有如下三例:
1.貞觀十三年(639年)十一月,尚書左丞劉洎為黃門侍郎,參知政事。
2.永徽六年(655年)七月,中書舍人李義府守中書侍郎,參知政事。
3.顯慶四年(659年)五月,兵部尚書任雅相、度支尚書盧承慶并參知政事。
(八)專知 (典)機密 僅見一例:
貞觀十六年(642年)正月,中書舍人兼侍郎岑文本為中書侍郎,專知(典)機密。
(九) 同掌機務 僅見一例:
貞觀十九年(645年)二月,詔皇太子留定州監國:開府儀同三司高士廉攝太子太傅,與侍中劉洎、中書令馬周、太子少詹事張行成、太子右庶子(一稱左庶子)高季輔五人同掌機務。
(十) 參知(豫)機務 有以下四例:
1.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正月,中書舍人崔仁師為中書侍郎,參知機務。
2.景云元年(710年)六月,朝邑尉劉幽求為中書舍人,苑總監鐘紹京為中書侍郎,并參知機務(一稱參豫機務)。太常少卿薛稷為黃門侍郎,參知機務(一稱參豫機務)。
3.同年七月,兵部侍郎崔日用行黃門侍郎,參知機務。
4.天復元年(901年)十一月,兵部侍郎、權勾當中書事盧光啟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機務。
(十一) 參掌機密 僅見一例: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六月,檢校洛州刺史李勣為開府儀同三司,參掌機密。
(十二)知中書(西臺)事 有如下兩例:
1.龍朔二年(662年)八月,許敬宗為太子少師、同東西臺三品,仍知西臺事。
2.乾寧二年(895年)七月,嗣薛王李知柔權知中書事及隨駕置頓使。
(十三) 同知政事(同知軍國政事) 僅見一例:
麟德元年(664年)十二月,太子右中護檢校西臺侍郎樂彥瑋、西臺侍郎孫處約并同知政事(一稱同知軍國政事)。
(十四) 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 僅見一例:
永淳元年(682年)四月,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秘書員外少監檢校中書侍郎郭正一、吏部侍郎魏玄同并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在增置這一稱號后,高宗對中書令崔知溫說:“待舉等歷任尚淺,且令預聞政事,未可即與卿等同名稱。”按崔知溫在任中書令前曾為同中書門下三品,這里所說的“同名稱”, 不大可能指崔知溫現任的中書令, 當指他前任的同中書門下三品而言,因為中書令為正式宰相,按制僅設二人,不可能一下子提升四個人同時擔任。自此之后,“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始以平章事為名”。
(十五)軍國重事中書門下平章 僅見一例:
神龍元年(705年)六月, 尚書左仆射(一稱尚書右仆射)豆盧欽望,軍國重事中書門下平章。
(十六) 平章軍國重事 有以下三例:
1.神龍二年(706年)十二月, 特進、尚書左仆射豆盧欽望為開府儀同三司,依舊平章軍國重事。
2.先天元年(712年)七月,竇懷貞為尚書右仆射,平章軍國重事。
3.大和四年(830年)六月,裴度為司徒,平章軍國重事。
(十七) 參謀政事 僅見一例:
景云元年 (710 年)六月,相王李旦參謀政事。
(十八)知軍國重事 僅見一例:
開元元年(713年)八月,劉幽求為尚書左仆射,知軍國重事(一稱知軍國大事)。
(十九)知門下省事 有以下三例:
1. 貞觀十年(636年)六月,侍中魏徵屢以眼病求為散職,太宗不得己,將他罷為特進,仍知門下省事,朝章國典,參議得失。
2.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十二月,牛仙客知門下省事。
3.大歷四年(769年)十一月,元載權知門下省事。
(二十)勾當中書事 僅見一例:
天復元年(901年)十一月,兵部侍郎盧光啟權勾當中書事。
(二十一)同中書門下三品 (同三品)
這是唐朝宰相名號中應用較多的一種,僅次于后文要述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平章事)。這一稱謂始設于貞觀十七年(643年)四月,特進蕭瑀為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李勣為太子詹事,并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自此始。”按當時中書、門下兩省的三品官只有中書令和侍中,他們都是正式宰相。所以這一名稱的含義是指可同中書令、侍中一樣, 參決軍國大事。最后一位加同中書門下三品銜的是宗室宰相李麟,他于至德二載(757年)十二月加金紫光祿大夫、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乾元元年(758年)五月罷為太子少傅。此后便不再有同中書門下三品之設了。可見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在歷史上行用了 116 年 (643-758年)之久。據統計,加過這一名號的宰相達 128 人次之多,其中太宗朝3人,高宗朝 42人次,武后朝30人次,中宗朝28人次,睿宗朝17人次,玄宗朝7人,肅宗朝1人。
(二十二)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同平章事)
這一稱謂是由永淳元年(682年)四月所設的,由“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簡化而來,是唐朝宰相名號中應用最多的一種。它始設于永淳元年 (682年)十月,黃門侍郎劉景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后便逐漸應用開來,“終唐之世不能改”。由此可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平章事)在唐朝歷史上行用了226年(682-907年)之久。據統計,冠以這一名稱的宰相達 310 人次之多,其中高宗朝3人,武后朝62人次,中宗朝6人,睿宗朝9人次,玄宗朝18人,肅宗朝 10人,代宗朝9人,德宗朝34人次,順宗朝3人,憲宗朝23人次,穆宗朝9人,敬宗朝3人,文宗朝20人次,武宗朝9人,宣宗朝18人,懿宗朝17人,僖宗朝23人次,昭宗朝32人次,哀帝朝2人。
在歸納出唐朝宰相的名稱變化及其設置情況之后,需要指出的一點是,唐朝官制曾發生過幾次重大變動,官名亦相應發生變化。如尚書左右仆射,龍朔二年(662年)改稱左右匡政, 光宅元年(684年)改稱文昌左右相,開元元年(713年)改稱左右丞相,后復舊名。中書省, 龍朔二年改稱西臺,光宅元年改稱鳳閣,開元元年改稱紫微省,后復舊名。門下省,龍朔二年改稱東臺,光宅元年改稱鸞臺,開元元年改稱黃門省,后復舊名。因此,上文所說的同中書門下三品,亦曾稱作同東西臺三品、同鳳閣鸞臺三品、同紫微黃門三品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亦曾稱作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同紫微黃門平章事等。這些變化,只是同一官號的不同稱謂,并非增加了新的宰相名號。本文為研究問題方便起見,一律以左右仆射、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名號統一稱之,不再一一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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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以上22種稱謂中,只有第一種三省長官(尚書令或尚書左右仆射、中書令、侍中)才是正式的宰相名稱,又稱作真宰相、正宰相。因為他們名列國家正式編制,既有品秩,又有定員。而其余21種皆屬臨時差遣的官號,名不列國家正式編制,既無品秩,又無定員,筆者將其定名為一種沒有使稱的使職,與元帥、都統、學士等類同,相當于某某使職(如招討使、節度使、鹽鐵使、轉運使等)。
以上22種稱謂,實際上可以細分為五種類型:第一類為正式宰相類,單指三省長官 (尚書令或左右仆射、中書令、侍中)。第二類為參知政事類,包括“知政事”、“參豫 (預)朝政”、“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同知政事”、“知門下省事”、“參謀政事”、“知中書事”、“勾當中書事”等十種稱謂。第三類為參知機務類, 包括“專知(典)機密”、“同掌機務”、“參知機務”、“參掌機密”等四種稱謂。第四類為同平章事類,包括“平章政事”、“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軍國重事中書門下平章”、“平章軍國重事”、“知軍國重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六種稱謂。第五類為同三品類,僅有“同中書門下三品”一種稱謂。
在中國歷史上 , 一個朝代有如此之多的宰相稱謂,大概只有唐朝一朝而已。那么,為什么唐朝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筆者認為,其根本原因正如先賢呂思勉先生所云,因為唐朝宰相實行的是差遣制,唐朝根本沒有宰相這一官名,皇帝可以臨時指派某些官員,冠上一個參議朝政的名號,以履行宰相之責。當然,所選用的官員也有一定條件限制,一般需四品命官以上,且具有一定才能,皇帝認為他可以擔當宰相重任。此外, 唐朝享國長久(290年)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立國越長,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就越大。
唐朝宰相的這種差遣制淵源于前代。唐人杜佑曾明確指出:“按自魏晉以來,宰相但以他官參掌機密,或委知政事者,則是矣,無有常官”,并舉出了當時出現的四、五種宰相稱謂,如 “掌機密”、“毗贊朝政”、“參綜朝權”、“參掌機事”等。入隋后, 雖明確規定以三省長官為宰相,但也有以他官參與者。如柳述任兵部尚書,“參掌機密”;虞世基遷內史侍郎,“專典機密”,“與納言蘇威、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黃門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蘊等參掌朝政”,又作“參掌機密”。由此可見,在唐朝宰相稱謂的五種類型中,前三種類型基本上是承襲隋朝,并吸收魏晉以來的宰相稱謂,發展變化而來的;只有后兩種類型, 即“平章政事” 類和“同三品”類,才是唐朝首創的。
由以上22種稱謂及其具體設置情況可以看出:高祖朝的宰相稱謂有2種,太宗朝有 12種,高宗朝有8種,武后朝有3種,中宗朝有5種,睿宗、玄宗朝各有6種,肅宗朝、代宗朝各有 3種,德宗、順宗、憲宗、穆宗、敬宗朝各有1種,文宗朝有2種, 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朝各有1種,昭宗朝有4種,哀帝朝有1種。由此可以概括出唐朝宰相稱謂變化的規律為:由少變多,再由多變少,最后逐漸集中到一種稱謂上,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至于昭宗朝出現的四種稱謂,有三種是在皇帝倉惶出逃時所作的臨時安排,不屬正常情況。如乾寧二年(895 年)七月,京城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駱全瓘、劉景宣,指揮使李繼鵬、王行實舉兵造反,圖謀劫持皇帝。昭宗倉惶出逃,“京師士庶從幸者數十萬”,途中遭盜寇劫掠,“慟哭之聲,殷動山谷 ”。而“百官多扈從不及”,只有京兆尹、嗣薛王李知柔先行趕至。無奈之際,昭宗才讓他“權知中書事及置頓使”。天復元年(901年)十一月,朱全忠率兵逼近京師,權宦韓全誨劫持皇帝西奔鳳翔。“是時京師無天子,行在無宰相”,昭宗萬般無奈之際,才以兵部侍郎盧光啟“權勾當中書事”,旋又以他“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機務”。所以,當時出現的“知中書事”、“勾當中書事”、“參知機務”等三種宰相稱謂,均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而該朝通行的宰相稱謂仍為一種,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唐朝宰相稱謂的這種變化規律,是與當時盛行的使職差遣制度的變化規律相一致的。按唐朝前期使職名目繁多,主管同一事務的使職可以有多種稱謂,如主管運河漕運事務的使職, 就先后有“水陸運使”、“水運使”、“都轉運使”、“轉運處置使”等多種稱謂,最后統一為“轉運使”,并與“鹽鐵使”合并,統稱為“鹽鐵轉運使”。唐朝宰相的稱謂最后統一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當與這一情況類同。這是稱謂由不規范向規范化的轉變,其積極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主管同一事務的官員,最好使用同一種稱謂,否則,稱呼起來就會感到不便。這正像同一個人,同一條街道,如果有多種稱謂,就會使人感到很不方便一樣。(節選自《河北師范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
《中國歷史評論》編輯部選編
本期編輯: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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