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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丨崔文靜
編輯丨包芳鳴
視頻丨王學權
4月24日,又有七家上市公司被中國證監會或地方證監局點名。
其中,神馬股份、黑芝麻(含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行云科技、ST嘉澳、ST章鼓、ST達華、ST海泰等5家公司則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幾天前的4月22日,*ST數源、傲農生物、歡瑞世紀、蘭石重裝4家公司也剛被立案調查。也就是說,短短5天內,已有11家上市公司披露被查或被罰。
實際上,一周數家乃至十余家公司被查被罰,已成為監管新常態。這并不意味著問題公司數量在增多,恰恰相反,它是監管效率提升、技術手段升級的結果。隨著存量問題被不斷出清,上市公司的合規意識將逐步增強,假以時日,A股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有望顯著提升。
更值得關注的是,4月24日,證監會正式啟動了“2026年打擊和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專項行動”。這是自2024年新“國九條”發布以來,證監會連續第三年部署財務造假專項整治。
在此次行動中,證監會首次提出打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的市場新生態,清晰勾勒出當前財務造假治理的愿景,標志著嚴監管將進一步向制度約束和生態重塑縱深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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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七家背后的兩大共性問題
穿透七家公司的違規事實,財務造假與資金占用構成兩條最突出的共性主線,兩者分別從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兩端扭曲信息披露的真實性。
財務造假方面,多家公司手法各異,核心邏輯高度一致——以會計手段粉飾業績、掩蓋真實經營狀況。
ST嘉澳的違規路徑堪稱典型。其子公司年產20000噸環保增塑劑項目于2021年12月已完成試生產并通過驗收取證,按準則應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但公司遲至2024年6月才予以糾正。這一延遲導致2022年、2023年年報分別虛增凈利潤1525.82萬元和1044.14萬元,后者占比高達200.38%,令賬面業績由虧損轉為盈利。
ST達華則呈現多重違規交織:2023年年報通過提前確認子公司處置收益、在建工程核算錯誤等累計虛增利潤8576.2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4.32%;同時一份金額7.95億元的設備買賣合同在2021年至2023年的年報中均未披露,構成重大遺漏。
ST章鼓則涉及罕見的“反向造假”——在未真實發生業務的情況下確認費用846.27萬元,虛減利潤總額占比10.37%。
ST海泰因未能識別貿易業務中資金與單據形成的閉環交易實質,錯誤確認收入成本,連續兩年虛增營業收入。
另一主線資金占用與關聯交易違規同樣突出。神馬股份2025年1至9月間實際發生關聯交易19.4億元,超出預計金額4.4億元而未及時審議披露。
黑芝麻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間通過外部單位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轉付資金,并存在6553萬元違規擔保,相關問題此前已被廣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如今升級為立案調查。
從虛增利潤到反向做低,從資金占用到關聯交易違規, 被罰公司病灶高度一致:信息披露嚴重失真,這正是當前監管集中整治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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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探針刺入各領域
在共性病灶之外,各公司差異化違規特征折射出的監管新動向同樣值得關注。追責邊界正向各個領域延伸。
行云科技的案例頗具邊界意義。2024年破產重整期間,公司原實控人、現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私下簽署一系列對股權結構和重整進程有重大影響的協議及承諾函,始終未予公開披露。湖南證監局對三方合計罰款1000萬元,深交所同步公開譴責。該案表明,破產重整絕非信息披露的豁免地帶,追責鏈條已延伸至上市公司主體的外圍關鍵節點,即便是未直接參與日常經營的控股股東、實控人等,也同樣難逃其責。
ST章鼓的“反向造假”則打破了市場對“只查虛增、不查虛減”的模糊預期,傳遞出對定期報告所有虛假記載行為一視同仁的零容忍態度。
執法效率的提升是此次集中處罰的另一顯著特征。ST海泰從立案到收到處罰決定書全程僅56天,同日上交所即發布紀律處分決定書,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同步落地。
ST達華的“一案多違”綜合查處模式同樣具有示范意義——虛增利潤、重大合同未披露、年報重大遺漏被納入同一案件統一調查、一體處罰,六名責任人合計被罰1780萬元,使得以局部整改掩蓋系統性問題的做法日益失效。
從破產重整違規追責到“反向造假”類型化認定,從不到兩個月結案到“一案多違”綜合懲戒,一套“全覆蓋、無死角、快響應”的立體懲戒體系正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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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造假治理生態級重構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新一輪嚴監管已經啟動。
4月24日,證監會正式啟動2026年打擊和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專項行動,首次系統提出打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場新生態,標志著監管邏輯全面轉向懲戒、制度與生態并重的立體化治理。
“不敢造假”依賴高壓震懾。七家公司被查被罰清晰折射這一導向:ST達華合計被罰1780萬元,ST嘉澳與行云科技各被罰1000萬元,ST海泰被罰930萬元,ST章鼓被罰690萬元。
專項行動進一步明確堅決落實造假退市、占用償還,并向公安機關移送一批案件線索,退市與刑事責任正成為更具威懾力的追責手段。
“不能造假”依托機制構建。專項行動部署建設財務舞弊非現場監測和發現中心、第三方配合造假監測中心,深化AI大模型應用,監管識別造假正從人工核查向智能預警加速轉型。同時“吹哨人”制度將舉報獎金上限提至100萬元,鼓勵中介機構主動揭弊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以“堵”“疏”并舉的方式制度性瓦解利益同盟,已取得實質性進展。
“不想造假”指向生態重塑。專項行動要求約束控股股東和實控人行為,壓實獨董與審計委員會職責,推進從日常監管到刑事追責的貫通式一體化執法,將防造假關口前移至“內部阻斷”“決策攔截”。
反觀被查被罰的七家公司,每一條違規路徑都在新的監管技術、追責機制與執法節奏下被精準鎖定。這并非偶然,而是監管系統靈敏度與穿透力提升的必然結果。一周數家乃至十余家公司被查被罰已漸成常態,這背后并非問題增多,而是“零容忍”全面嚴監管的體現。隨著存量風險加速出清,一個更加真實透明的資本市場生態正在加速成型。
(聲明: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SFC
出品丨21財經客戶端 21世紀經濟報道
微信統籌丨曾靜嬌 江佩霞 編輯丨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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