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一審查明,2022年9月,北京朝陽區某小區居民張某華對于小區內電動車被犬只撒尿、劃損等不滿,于2022年9月13日晚上8時許,在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內,將含有氟乙酸鈉的滅鼠藥同煮熟切碎的雞脖子于容器內混合,投放在小區的快遞柜等地點附近,后將容器扔到了小區的垃圾桶里。
張某華的投毒行為造成了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死亡,2只經搶救生還,2只流浪貓舔舐后死亡。
該小區居民李女士的愛犬,13歲的白色西高地犬Papi便是被害犬之一。案發后,李女士放棄工作,自學刑法,持續奔走、發聲:“我只是想為那些不會說話的生命討一個公道,想讓更多人知道,投毒是犯罪,投毒是刑事重罪。”李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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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地犬Papi 受訪者視頻截圖
2022年9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對“張某華投放危險物質”一案立案偵查。2023年10月26日,該案開庭審理,李女士等11名被害犬只主人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歷經九次延審,2025年12月1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一審宣判: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張某華有期徒刑四年。(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一審宣判后,李女士等10名被害犬只主人提出抗訴申請,后被駁回。張某華未提出上訴。該案刑事部分判決生效。據央視法治在線報道,該案民事部分一審判處張某華向11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賠償1千元~2.2萬余元不等。
李女士等5名受害人提出了民事上訴,訴求的核心之一是要求精神損失賠償。
紅星新聞記者 王語琤
編輯 許媛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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