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首次上會被暫緩審議后,江蘇永大化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大股份”)近日終獲北交所IPO過會資格,成功闖關資本市場。但這份看似圓滿的過會結果,背后藏著諸多隱憂,引發市場關注。
據最新招股書,永大股份擬募資4.58億元,全部投向重型化工裝備生產基地一期建設項目。對比其此前披露的6.08億元募資計劃,原本計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5,000萬元被直接取消。
比募資“瘦身”更令人疑惑的,是毅達系的退出。2022年11月,永大股份引入外部投資人如東融實毅達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下稱“如東毅達”),該公司合計出資704萬元認購公司80萬股股份。僅一年后,如東毅達便將所持全部股份以12.5元/股的價格轉讓給公司實控人李某哲,轉讓價格1,000萬元,一年收益率約42%。針對此次突擊退出,永大股份給出的解釋為“基于基金的投資收益率表現等問題的考量”。而在公司新三板掛牌期間,監管層已在問詢函中直接發問:此次股權轉讓是否存在潛在利益輸送?
2025年,永大股份實現營收7.27億元,同比下降11.28%;凈利潤1.09億元,同比微增2.49%。表面上看,公司利潤得以維持,但管理費用中的業務招待費(下同)為93.74萬元,同比激增183.29%。
此外,2025年11月,永大股份向新疆東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盛硅業”)供應壓力容器項目,確認收入1.75億元,合盛硅業也借此一躍成為公司當年前五大客戶之一。但不容忽視的是,合盛硅業自身正面臨流動性壓力,雙方最終簽訂和解協議:7,797.9萬元尾款自2025年11月起,每月僅償還150萬元,全部還清需耗時52個月,折合超過四年。受此影響,永大股份已對該筆款項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約2,775.32萬元。
除了股權轉讓、客戶回款難題,更受外界質疑的是,永大股份與關聯方永大石化之間長達十年的特殊交易模式。永大石化(后更名為張家港市永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自2010年租賃廠房到期后,便已停止生產經營。但2010年至2019年間,這家早已停產的公司,卻仍以“中間商”身份承接業務訂單:由永大股份負責生產,將產品銷售給永大石化,再由永大石化轉售給終端客戶。這一交易模式,累計形成關聯銷售金額高達2.18億元。
“毅達系”入股一年即退股,“收益率考量”解釋難服眾
永大股份披露的新三板掛牌問詢函,意外揭開了一起疑點重重的資本進出迷局,一場僅持續一年的入股與清退,引來了監管層的直接追問。
2022年11月,永大股份注冊資本由13,676萬元增至13,956萬元。此次增資中,新增股東如東毅達出手以704萬元認購了公司新發行的80萬股股份,每股定價8.8元。
入股的同時,如東毅達與永大股份實際控制人李某哲、顧某紅、李某同步簽訂對賭協議,核心條款包括,若永大股份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實現合格IPO,或在此之前已明確無法按期完成,將直接觸發實控人及控股股東的股份回購義務。
令人意外的是,僅僅過了一年,2023年11月,如東毅達將其持有的80萬股股份,以1,000萬元的價格全部轉讓給李某哲。與此同時,雙方此前簽署的對賭協議同步終止,且未附加任何可恢復條款。
簡單測算可知,短短一年時間,如東毅達的退出金額較其704萬元的投入成本,凈增296萬元,投資收益率高達42%。
監管層在永大股份新三板掛牌問詢函中要求公司說明如東毅達股權轉讓是否存在潛在利益輸送。對此,永大股份解釋稱:“基于基金的投資收益率表現等問題的考量”。
大客戶7,798萬元尾款分期52個月
永大股份主營壓力容器生產銷售,其產品廣泛應用于基礎化工、煤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光伏、醫藥等多個行業領域。
2025年,永大股份對外披露的年報看似平穩:營業收入7.27億元,同比下滑11.28%;凈利潤1.09億元,同比微增2.49%。
值得注意的是,同期,永大股份業務招待費達93.74萬元,而2024年同期這一數字僅為33.09萬元,一年時間增幅高達183.29%,近乎翻倍。不僅如此,2023年至2024年,公司業務招待費合計僅55.32萬元,而2025年一年的招待費,就比過去兩年的總和高出69.45%。
客戶方面,2025年,合盛硅業新躋身永大股份前五大客戶行列,核心原因是永大股份為新疆東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提供的壓力容器設備,于當年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對應確認收入17,473.27萬元。
看似亮眼的收入背后,回款環節卻暴露出大問題。據永大股份在二輪問詢回復中披露,該項目剩余40%的安裝調試驗收款,金額達7,797.92萬元,公司與合盛硅業協商和解,擬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收回該筆款項。
雙方初步擬定的回款方案顯示,合盛硅業每月向永大股份支付150萬元,整個回款周期長達52個月。這意味著,一筆貨款需要四年多時間才能全部收回。
2026年3月,永大股份與合盛硅業正式簽訂《和解協議之變更補充協議》,公司主動同意對應收賬款給予折讓。應收賬款折讓的直接后果是,永大股份在2025年末對該筆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賬準備2,775.32萬元,這一金額占當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的25.37%。
截至2026年3月6日,永大股份與合盛硅業之間的應收賬款已全部結清。
停產關聯方仍充當“中介”,十年關聯銷售2.18億元
一家已停產的企業,竟長期以“中間商”身份活躍在市場,累計經手業務金額超兩億元。
永大石化作為永大股份的關聯方,自2010年廠房租賃合同到期后,便徹底停止了所有生產經營活動。
但停產并未讓永大石化退出市場,反而使其以“中間商”之名持續承接業務訂單:永大股份完成生產后,首先銷售至關聯方利廣機械,再由利廣機械銷售至永大石化,利廣機械與永大石化在交易中取得了差價。
根據銷售合同與發票,2010年至2019年,永大股份發生關聯銷售累計21,818.25 萬元,其中 20,098.72萬元發生于2013年及以前,占比92.12%。
在永大股份提交新三板掛牌申請時,全國股轉公司在問詢函中要求公司作出明確說明,公司與永大石化關聯交易的必要性、真實性、定價公允性及商業合理性;該交易是否涉及向關聯方利益輸送;是否存在實際控制人通過虛假關聯交易,變相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面對監管層的追問,永大股份稱,永大石化停產后,其原有客戶仍有部分貨款未結清。若此時停止與這些客戶的交易,永大石化將被移出合格供應商名錄,進而可能影響后續貨款回收。為維持交易連續性,后續部分合同仍以永大石化的名義與客戶簽訂;而因永大石化已無生產能力,便委托永大股份完成全部生產任務,再將產品銷售給永大石化。
永大股份進一步解釋,綜合考慮永大石化為其承擔的薪酬及相關費用后,永大石化通過該交易實際獲得的收益,已合理體現其承擔的信用風險、逾期交付責任、質量驗收及保證責任,以及前期客戶開發的相關投入。基于此,永大股份認為,該交易未向關聯方輸送利益,也不構成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圍繞永大股份的經營業績、業務招待費異常暴漲、停產關聯方充當“中介”等問題,《城市金融報?財觀新聞》向永大股份發出采訪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記者:張嘉怡
財經研究員: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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