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桂東縣大塘鎮一起由民生問題引發的爭議沖上熱搜,當地村民黃先生發布視頻稱,自己因反映國道、隧道路燈大面積損壞不亮,遭鎮干部帶領民警上門要求刪帖,還被威脅“先拘留15天”,相關視頻最高獲贊超22萬,引發全網關注。針對此事,當地相關部門回應稱工作人員上門僅為普通協調工作,不存在威脅行為;當地派出所也明確表示,從未作出拘留決定,執法全程依法依規。
村民:反映民生問題反遭上門施壓
事件起源于今年春節黃先生回鄉的發現。據黃先生介紹,他的老家位于桂東縣大塘鎮春風村,春節返鄉時他注意到:106國道大塘鎮至桂東縣城段有超過50盞路燈因損壞常年不亮,相鄰沙田鎮一處全長1公里的隧道內,路燈也始終處于熄滅狀態。漆黑的路面給夜間通行帶來極大安全隱患,村里老人夜間出行深一腳淺一腳容易摔倒,過往車輛會車時更是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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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反映其老家國道旁路燈不亮
為推動問題解決,黃先生將現場故障情況拍成視頻發布到網絡平臺,很快引發大量網友關注,相關內容最高獲得22萬點贊,這件民生小事迅速發酵成為公共輿情。但讓黃先生沒想到的是,視頻發布僅幾天后,大塘鎮一名郭姓黨委委員就帶領鎮干部、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一行人找上門;由于當時黃先生本人不在家,一行人直接向其年邁父母施壓,要求勸說黃先生立刻刪除視頻,甚至放話“聯系不到本人就先把黃先生拘留15天”。
黃先生表示,父母都是本分的農村老人,從未遭遇這種場面,當場被嚇得又哭又鬧:“我就是反映實實在在的民生問題,一沒造謠二沒鬧事,怎么反而要被威脅?”
官方回應:僅協調溝通,不存在威脅
4月8日,媒體針對此事多方核實。大塘鎮政府工作人員承認,當地路燈確實因安裝時間久、長期風吹日曬出現老化損壞,黃先生反映的問題屬實,接到舉報后當地已經完成所有損壞路燈的更換維修,路面照明已經恢復正常。
針對“威脅舉報人”的說法,大塘鎮政府方面明確否認,稱工作人員上門只是做普通協調溝通,不存在威脅行為,“不能只聽一面之詞,很多人反映問題可能過于偏激”。截至采訪時,涉事的郭姓黨委委員正在縣里開會,記者多次撥打其電話始終未能接通。桂東縣相關部門也統一回應,確認當時工作人員只是開展普通協調工作,不存在威脅。
一同前往現場的春風村村干部朱先生補充介紹,事發當天為正月初四,工作人員確實是上門找黃先生家屬協商刪除視頻,民警雖然抵達了現場,但警車停在很遠的地方,全程沒有發生沖突。朱先生還提到,黃先生在家排行老三,平時就喜歡在網上反映問題,兩個哥哥均在外省工作,只有逢年過節才會回鄉。
針對“拘留威脅”的說法,轄區桂東縣大塘鎮派出所工作人員也回應稱:“沒有這個事,警方辦案要依法依規,不可能隨意作出拘留決定。”
爭議未平:路燈亮了,人心疑云待消
目前,涉事路段的路燈已經恢復照明,但事件引發的網友質疑并未平息。不少網友提問:“一個修路燈的民生小事,需要鎮黨委委員帶隊,還要派出所民警一同上門嗎?”“如果只是正常溝通,為什么會把老人嚇得又哭又鬧?”“為什么不先修路燈,反倒第一時間急著刪視頻?”
有法律評論指出,我國憲法明確賦予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檢舉的權利,黃先生反映路燈不亮是合法行使監督權,且當地也承認路燈故障屬實,說明村民反映問題本身不存在任何過錯。即便對視頻傳播方式有不同意見,也完全可以通過正常溝通解決,出動鎮干部加民警的組合上門,本身就容易引發“施壓”“威脅”的觀感,本質是把輿論監督當成了需要壓制的“麻煩”。
這件由路燈引發的風波也折射出基層治理的普遍討論:民生無小事,監督更不是洪水猛獸,面對群眾訴求,第一要務是解決實際問題,而非壓制反映問題的聲音。截至目前,雙方對“是否存在威脅”各執一詞,公眾仍期待當地能夠進一步公開事件細節,回應社會疑問。
來源: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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