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法官,謝謝你,讓我們的家又回來了……”近日,位于信陽市光山縣,兩位老人緊握法官的手,臨別法庭時,感激地說道。這感人一幕,源于一起“相互推諉”的贍養糾紛。在法官的耐心引導和傾情調解下,這起關乎親情與責任的風波,最終迎來了圓滿結局。
“相互推諉”的冷漠,引發老人訴訟
這天,一對年過七旬的老夫妻走進潑陂河法庭,稱要告自己的兩個兒子。
老人姓陳(化名),和老伴王某(化名)含辛茹苦將兩個兒子拉扯大,如今卻落得個“無人問津”的境地。兩人年事已高,身體每況愈下,又沒有固定經濟來源,日常飲食、醫療開支都難以保障。
在本該安享晚年的年紀,兩個兒子卻因“誰多管、誰少管”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起初是你推我、我推你,后來干脆誰也不管。村干部出面調解過,親友也輪番勸說,可兩兄弟各執一詞,積怨已深,但凡提到父母養老的事,便找各種理由推脫。無奈之下,老人只能將希望寄托于法院。
一紙判決雖易,難縫親情裂痕
案件分到潑陂河法庭張法官手中。翻閱卷宗時,她的眉頭越皺越緊。從法律上看,這起贍養糾紛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寫一份判決書并不難。但張法官心里清楚:一紙判決能明確誰出多少錢、誰管多少天,卻治不了兩兄弟心里的“病”,更縫合不了這個家已經斷裂的親情。
“要是判完了,兄弟倆給了錢,卻再不上門看一眼老人,那老人的晚年真的能‘老有所依’嗎?”張法官反復思考。
此前老人已經來法庭起訴過一次,在兩個兒子保證會盡贍養義務后,申請了撤訴。為了切實解決矛盾糾紛,張法官下定決心:要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司法審判相融合,在化解矛盾糾紛時兼顧國法天理人情。這次不僅要解決老人的贍養問題,更要解開兄弟倆的心結,讓這個家重新“暖”起來。
法理情交融之下,助力“老有所依”
為了了解具體情況,張法官主動前往兄弟倆家中,探尋產生矛盾的根源。
老二說:“他常年在外,家里的事管過多少?還不都是我在操心。”
老大說:“我是在外打工這么多年,但該出的錢哪次少過?本來都協商好了,老二又不履行,憑啥都要我管?”
張法官沒有急于打斷,耐心地聽完兩兄弟的訴說。等兩人宣泄得差不多了,她才緩緩開口,首先亮明法律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不是可以講條件的,是法定義務。”
另一邊,張法官又說道:“父母把你倆拉扯大,很不容易,你倆也是有子女的人了,將心比心,如果將來你們的子女也這樣互相推諉,你們心里是什么滋味?”
經過一番交談,氣氛漸漸發生了變化。老大先開了口:“法官,我確實有不對的地方,這幾年回家少了,對爸媽的事也沒咋上心。”老二也低頭說:“我也不是不想養爸媽,就是覺得心中不平衡……”
張法官見時機成熟,趁熱打鐵,當即組織一家人進行協商,就贍養細節一一進行約定。最終,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老人的贍養問題有了實實在在的保障。
這起贍養糾紛,只是基層法庭辦理的無數“小案”中的一個。但正如張法官說的那段話:“再小的案子,對當事人來說都是天大的事。贍養糾紛尤其如此,它關乎的不僅是錢和物,更是一個老人晚年的尊嚴,是一個家庭最后的溫情。我們多做一點、多想一層,也許就能讓一個瀕臨破碎的家重新團圓。”
法治的力量,在于明辨是非、定分止爭,筑牢公平正義的堅實防線;也在于傳遞溫度、守護民生,點亮萬家燈火里的溫情。光山法院堅持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小案件為切口,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讓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溫暖一方”。(通訊員:吳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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