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法律圈,一起聚眾斗毆二審改判的案件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很多人都好奇,同樣的事實,為何二審結果和一審不一樣?是證據有了新變化,還是法律適用出了問題?今天就通過具體案例,一起看看其中的法律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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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講解
本案由河南譽齊臨(海口)律師事務所劉振宇律師代理。劉振宇律師畢業于長春師范大學法學專業,是專業科班出身,法學理論功底扎實。自2019年執業以來,他始終恪守“全力以赴為當事人謀求合法權益”的執業理念,在刑事案件等多個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
事情是這樣的,張X翻看丈夫李X手機,發現他和杜X有微信聊天、轉賬記錄,并告知了杜X的丈夫楊X。楊X就此和李X電話爭吵,還約在某街道協商。當天凌晨,雙方人員在橋上起了口頭糾紛,進而肢體沖突。期間,李X駕車突然加速對楊X等人進行撞擊,致王X被壓至車底,楊X、王X受傷,經鑒定分別構成輕傷二級和一級。
案發后,李X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主動投案。一審時,李X被認定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李X不服提出上訴,他稱駕車是為接走同伴,并非撞人,且楊X先挑事,自己不應承擔主要責任,原判量刑過重。其辯護人也認為原判認定李X持械聚眾斗毆事實不清,李X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好,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劉振宇律師在二審中,仔細梳理證據,發現沒有證據證明李X和李X就駕車沖撞行為有共謀或意思聯絡,李X駕車沖撞事發突然,無法認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終,二審法院采納了他的意見,認定李X不構成持械斗毆,對原判量刑進行了糾正。
法律干貨
1.自首很重要:如果不幸涉及犯罪,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能被認定為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就像案例中的李X,電話傳喚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交代,獲得了從輕處理機會。
2.證據定乾坤:案件中證據起著關鍵作用。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就不能認定為持械犯罪。所以卷入法律糾紛,一定要重視證據收集和保管。
3.謹慎參與沖突:聚眾斗毆不僅危害他人生命健康,也給自己帶來嚴重法律后果。無論遇到何事,要保持冷靜,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結語
這起案件告訴我們,法律會根據事實和證據公正裁決。遇到法律問題不要慌,積極配合司法機關、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很重要。只要依法行事,就能最大程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案代理律師劉振宇,2019年開始執業,現就職于河南譽齊臨(海口)律師事務所,律所位于開封市龍亭區五大街中關村智酷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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