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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金山區一農村自建房
于當天9點52分
發生火災
接到報警后
消防力量立即趕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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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為一棟3層
“上宅下店”模式自建房
一樓為電動自行車售賣店面
二樓、三樓為居住區
過火區域集中在
室外停放區
并波及到二樓陽臺
消防救援人員
立即展開處置
于10時13分報熄滅
未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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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后續調查發現
起火原因為一層店面內
發生電氣線路故障
后引燃周邊可燃物
并蔓延至室外停放區
“上宅下店”“前店后宅”
這類農村經營性自建房
是“小火亡人”的高發場所
農村經營性自建房
為什么容易發生“小火亡人”?
人員安全意識薄弱
居住人員多為老人或租戶等群體,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對火災隱患認識不足,存在將電動自行車推入室內違規停放或充電、臥床吸煙或亂丟煙頭等危險行為,且缺乏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在火災發生時難以正確應對。
功能混合與防火分隔缺失
多數經營性農村自建房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或“三合一”(生活、經營、倉儲混合)的情況,居住區域與經營、倉儲區域未進行實體防火分隔(設置防火墻、防火門等方式將居住與經營區域完全隔斷)。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和高溫有毒煙氣會迅速蔓延至整個建筑,造成人員難以逃生。
疏散通道設置不規范
這類建筑通常只有一個樓梯,且窗戶常安裝防盜網或鐵柵欄,未設置逃生窗口。火災時,樓梯可能被煙霧和火焰封鎖,人員無法通過常規通道逃生,防盜網阻礙了從窗戶逃生,導致逃生路徑受阻。
缺少基礎消防設施
許多農村經營性自建房未配備基本的消防設施,如獨立式煙感報警器、滅火器、防煙面罩等。火災初期無法及時報警和撲救,延誤了逃生和救援時機。
搭建材料易燃
部分自建房在建設時,使用聚氨酯泡沫夾芯彩鋼板作為頂棚或墻面材料。室內采用可燃材料分隔,達不到防火分隔要求(無法有效阻止火勢和高溫有毒煙氣的蔓延),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和高溫有毒煙氣會迅速蔓延。
火災荷載大
經營區域往往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如貨物、裝修材料等),火災荷載大,一旦起火,火勢蔓延迅速,短時間內產生大量高溫有毒煙氣,增加人員傷亡風險。
來源:區消防救援支隊
編輯:潘婷
責編:干鈺瓊
審核:陳建軍、洪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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