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4月8日報道,廣東深圳一男子羅某因身體不適,需定期到某三甲醫院就診,因科室較為熱門,每次放號,很快就被一搶而空。于是羅某心生一計:既然手速比不過別人,能不能使用技術手段搶占先機?
羅某發揮自己的技術專長,編寫了一個程序腳本,成功在“健康160”平臺搶到了號。這次嘗試讓他看到了“商機”,他開始在平臺的評論區打廣告宣傳,表示自己可以提供有償搶號服務,按照掛號的難易程度,收費50元至數百元不等。
廣告發出后,果然有著急看病的患者主動聯系羅某。為擴大牟利規模,羅某又開發出了一套功能更強大的自動化搶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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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系統里錄入患者的“健康160”賬號信息,或者綁定患者在醫院微信公眾號的注冊信息,再填報就診需求后,系統就可以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繞過正常的預約流程,在后臺自動高頻刷新平臺號源及醫院官方微信號源,刷新頻率遠超人工操作,一旦放號就能自動完成預約掛號。
此后,羅某與妻子姜某某分工合作,以此為業。羅某負責軟件開發、維護和升級,姜某某則負責對接客戶、錄入信息。2024年12月,警方注意到羅某公開提供有償搶號服務后循線追蹤,將二人抓獲歸案。
經過審計,案發期間二人控制的涉案賬戶累計收取涉案資金超過五十七萬元。醫院線上號源是面向全體患者的公共醫療資源,其公平分配關乎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權益。利用技術手段非法搶號、高價倒賣,將公共資源變為個人牟利工具,不僅直接侵害了患者的經濟利益與公平就診權,更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管理秩序和醫療機構的正常運轉,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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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龍華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羅某、姜某某提起公訴。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坦白、自愿認罪認罰情節,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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