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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游戲傳媒公司嘗試將離職員工訓練成AI人繼續工作一事引發關注。圖/大河報
近日,山東一游戲傳媒公司嘗試將離職員工訓練成AI數字人繼續工作,“公司用AI復刻離職員工繼續工作”話題沖上熱搜,引發關注。
據大河報報道,4月6日,該公司一位在職員工稱,這是公司的一次大膽嘗試,事件中的同事是真離職了,經過他同意,他本人也覺得挺好玩的。
這位員工稱,該同事離職前是人事專員。數字分身目前能做咨詢、邀約、制作PPT和表格等簡易工作。有點笨,只能應對一些簡單指令。目前只是內部測試,還沒對外開放。
這個被稱為“煉化同事”的項目,讓許多打工人感到“破防”,也引起了一些網友“賽博永生”的調侃。表面上,這似乎是一個AI使用的“技術問題”,其實還涉及用工關系,事關信息保護和人格權益,在AI逐漸普及的今天,值得引起關注和探討。
此事件一個顯著的關注點在于,該公司此舉可能有違個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正當、必要”原則。
該公司聲稱,將前同事訓練成AI數字人的行為,已經獲得了對方同意。乍一看,有了當事人“同意”,似乎就沒問題了。其實不然。從法律層面來看,籠統的“同意”并不等于合法。公司使用員工(前員工)個人信息,需取得對方明確、具體的同意,且需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
即使該前同事同意了,若未明確約定數字人使用期限、范圍、退出機制等,后續同樣可能引發糾紛。
其次,此事的一個爭議核心,是知識產權和人格尊嚴的保護問題。
數字分身模仿前員工的知識能力與個性表達,觸及知識產權。另外,“崗位”不等于“人員”,二者有邊界。企業若直接讓數字人以“離職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聲、開展業務,就不再是簡單的工具使用和崗位延續,可能涉及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等具體人格權。即便在虛擬環境中,使用逼真的數字人進行商業活動或工作替代,也可能構成侵權。
該公司“煉化同事”,讓“數字幽靈”持續存在,也可能觸發倫理問題。
再者,不妨暫且撇開AI這一條件語境,回到用工關系這一傳統范疇。
用人單位對包括前員工在內的個人信息的使用,有明確的邊界。根據民法典第1035條等法條,在告知和同意前提下,“合法、正當、必要”,是必須遵循的原則。此外,還需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等。
這意味著,企業不得過度使用其掌握的員工個人信息。
這方面不乏判例。
上海一家公司的前員工在2022年初離職后,發現該公司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企業信息時,在“企業聯系電話”一欄填寫了該員工的手機號碼。該前員工認為這給其生活和工作帶來不利影響,起訴了該公司。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裁定該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對方的個人信息權益,判決該公司更正相關信息,并向該前員工書面賠禮道歉。該案獲評2023年上海法院精品案例。
隨著AI普及和數字人使用越來越廣泛,可以預見,未經員工或前員工同意就將其“煉化”成數字人,將來可能會屢屢出現。這也是值得警惕的。
“煉化同事”現象,體現了AI技術發展與勞動法律關系新老問題的交織。其帶來警示,嚴格遵循合規要求,取得員工充分授權,明確使用邊界,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效率。若忽視法律規則和倫理邊界,可能引發問題。
將前同事訓練成AI數字人繼續“打工”,這不是一個玩笑,而是一個需要認真厘清的嚴肅議題。
撰稿 / 辛河(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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