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財經》執行主編 謝麗容
中國AI出海正站在一個微妙的轉折點上。
當前,出海已形成四路并進的格局:AI原生應用與智能硬件直面海外C端用戶;大模型與核心技術能力通過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吸引全球開發者;算力基礎設施以重資產模式搶占新興市場;AI解決方案則深度嵌入海外產業鏈。
四路形態各異,但都面臨著驚人的共性挑戰——合規門檻越來越高,本地化要求越來越深,商業化壓力越來越大,地緣政治變量越來越不可控。
單一的技術優勢,不足以對沖這四重風險的疊加。
當此之時,政府與企業需要建立一種新的默契——不是簡單的“政府搭臺、企業唱戲”,而是各司其職、前后協同的“系統作戰”。
政府該做什么?提供“制度基礎設施”。
AI出海面臨的合規挑戰,本質上是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制度摩擦。單個企業應對歐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及《人工智能法案》、美國隱私法案或東南亞數據本地化要求,成本極高且重復投入。政府可以在三個層面發揮作用。
一是推動國際規則對接。通過雙邊或多邊談判,爭取在數據跨境流動、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上形成互認機制。這比企業單打獨斗應對各國監管要高效得多。中國已申請加入DEPA(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這類制度性突破是AI出海的“基礎設施”。
二是建立海外合規服務體系。在重點市場,通過使領館、貿易促進機構為企業提供本地法律法規的預警和解讀。尤其是針對AI這一新興領域的監管動態,企業往往滯后于政策變化,政府的早期預警機制可以大幅降低合規風險。
三是協調算力與供應鏈資源。高端芯片的出口管制是單家企業無法突破的結構性障礙。在符合國際規則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通過多邊合作、供應鏈多元化布局,為產業爭取更大的戰略縱深。同時,在金融支持上,應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為出海企業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匹配AI基礎設施投資回報周期長的特點。
企業該做什么?構建“三位一體”的閉環能力。政府提供制度環境是提供更好的護航模式,企業的自身能力才是決定性變量。
合規產品化。將合規從“事后補救”升級為“產品架構的一部分”。這意味著在模型訓練階段就考慮數據來源的合法性,在應用設計階段就內置隱私保護機制,在基礎設施選址階段就納入數據主權要求。合規能力強的企業,甚至可以將合規流程轉化為可對外輸出的服務——這是更高的價值層級。
在全球不同區域國家解決數據合規問題,對于企業來說其實有不少現實障礙。各國家地區法規滯后于技術,而AI技術的迭代速度遠超立法進程,合規標準本身是移動靶;合規產品化意味著高昂的前置投入,與AI創業的“快速迭代”邏輯存在根本沖突;合規產品化要求技術、法務、產品、市場四支團隊深度融合,但現實中往往各自為戰;此外,即便企業愿意投入合規,部分障礙也不是單家企業能夠跨越的。
相對務實的破局思路也不是沒有。比如,現實中最可行的是采用“分層合規”策略。不是所有市場的合規要求都一視同仁。將市場分為“核心市場”與“非核心市場”,對前者投入全量合規資源,對后者采用輕量級合規方案,等待市場驗證后再追加投入。
另外,合規中臺化。將合規能力抽象為可復用的中臺服務——數據治理平臺、隱私保護引擎、模型透明度報告生成工具,一次投入、多產品復用,降低邊際成本。
還有一個辦法是生態協同。與云服務商、合規咨詢機構、本地法律事務所形成深度合作,將部分合規能力外包,避免自建帶來的成本壓力。
政府與企業之間最理想的默契,可以用一句話概括:政府做長周期的制度供給,企業做快節奏的市場應變。
無論在哪個國家,政府介入商業競爭,或者企業指望政府解決所有外部障礙,都是錯位且不現實的。良性的狀態是政府做好“制度護航者”,企業做好“市場競爭者”,兩者之間形成清晰的分工和順暢的協同。
AI很快,但出海水很深,跑得快的同時,更要考慮走得穩。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