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本是表達哀思的傳統,但湖南邵陽縣的阿明(化名)卻經歷了一場無妄之災。在父母墓前祭掃時,墓碑突然倒塌,將他砸成十級傷殘。這場悲劇究竟該由誰負責?近日,湖南省邵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墓碑質量問題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2022年3月,阿明想為父母的墳地修一座墓碑和圍護墻。他通過微信找到了做這行生意的阿東(化名),兩人談好款式、材料和16500元的總價,并要求清明前完工。
隨后,阿東把施工事宜交給了親戚阿南(化名)負責。阿明也通過微信,分兩次向阿東付清了全部款項。
2024年清明節,阿明一家照常去掃墓。沒想到,剛剛立好兩年的主墓碑突然倒下,將正在碑前的阿明砸成重傷。經鑒定,阿明傷情構成十級傷殘,各項損失總計22萬余元。事故發生后,負責施工的阿南主動墊付了1萬元醫藥費。
案件審理過程中,阿東向法院申請了鑒定。結果發現,墓碑倒塌主要因為底部水泥黏接處老化、不牢固,存在施工質量問題,加上連日下雨,泥土變重、側壓力增大,最終導致了意外。
法院認為,本案系構筑物倒塌損害責任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規定,構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除非其能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本案中,阿東全程負責業務聯絡和收款,阿南具體負責施工,二人分工協作、共享利潤,應認定為案涉墓碑的共同施工方。
關于責任比例,法院認定,墓碑存在質量缺陷是倒塌的主要原因,作為施工方的阿東、阿南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同時,墓地堆土由阿明自行完成,下雨天氣系誘因,可酌情減輕施工方責任。綜合全案,酌定兩被告對阿明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即共同賠償158346.73元(阿南已付的10000元予以抵扣),阿明自身承擔30%的責任。
一審判決后,兩被告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法官說法:
施工質量與祭掃安全需雙重視
承辦法官指出,本案中的主墓碑及圍護墻屬于構筑物。阿東、阿南作為實際共同施工人,需對施工成果的質量缺陷致人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經鑒定,施工質量問題是事故的主因,故二人存在主要過錯。同時,祭掃人對于天氣變化、周邊環境風險也應盡到安全審慎注意義務。
法官提醒,清明祭掃是傳統禮俗,但安全之弦不可松。墓主后人應依法依規加固修繕墓碑基座,及時排查材質松動、開裂等隱患,防止因雨水沖刷、土體擠壓導致碑體傾倒。祭掃時切勿攀爬、倚靠墓碑,應遠離老舊危碑與陡坡濕滑地段,文明有序祭掃,防范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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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陳伊
審核 張倩 王晨郁
校對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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