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瘋傳“于謙欠錢不還”,點開全是1431萬、老賴、破產這些詞。我刷到好幾次,連我媽都問我:“于謙不是說相聲的嘛,咋還欠這么多?”但翻了朝陽法院官網、天眼查的執行記錄、還有北京青年報2月13日那篇不起眼的簡訊,才發現整件事跟熱搜里說的完全對不上號。
![]()
墨客行影業是被告,不是于謙本人。法院文書上寫得清清楚楚:被執行人是“北京墨客行影業有限公司”,地址在朝陽區建國路88號,法人叫趙仁鵬。于謙的名字出現在“被申請人”那一欄,因為他是股東,持股10%,認繳500萬,但沒到出資截止日——2050年。也就是說,現在法律沒要求他馬上掏錢,更沒凍結他銀行卡、限制他坐高鐵。
![]()
有條記錄說2025年10月執行111.3萬,2026年2月又拆出76.95萬,4月突然跳到1431萬。其實這1431萬不是新債,是之前幾起合同糾紛合并計算的未履行部分,源頭是幾部電影的發行回款沒到賬,還有合作方起訴要墊付款。墨客行自己賬上早沒流水了,股東們也早失聯。于謙連董事席位都不是,章程里連簽字權都沒有。
他上過一次墨客行的工商變更,是2022年11月,以“財務投資人”身份接了原股東轉讓的10%股份,轉讓價0元,沒付現金。當時簽的協議里白紙黑字寫著“不參與經營、不干預管理、不享有分紅權”。這和郭德綱在德云社當董事長、楊議在自家公司當法人,根本不是一回事。
網上有人說“持股10%就得還143萬”,這純屬算錯賬。法院真要執行他,最多追他沒實繳的那部分錢,上限500萬,還得先開庭、舉證、裁定,不是系統自動扣款。到現在,沒有任何一條司法記錄顯示他被限高、被列為失信人、或者個人賬戶被劃走一分錢。
墨客行真正的麻煩,從2023年就開始了。那年有3條被執行記錄,全跟《雄獅少年》有關——票房不錯,但發行方拖著結算款不給,稅務還查了他們兩輪。后來又投了個網大,剛開機就爛尾,錢全墊進去了。公司名下8個銀行賬號,6個早被凍結;名下3處房產,2024年就被法院貼封條了。
趙仁鵬作為法人,2022年起就被限高5次,2025年還因拒不到庭被司法拘留過7天。于謙呢?德云社演出排期照舊,今年三月還在天津演了四場,后臺視頻里他端著保溫杯啃黃瓜,跟十年前一模一樣。
![]()
有人拿“楊議說的合成視頻”當證據,可天眼查搜不到楊議和墨客行有任何司法關聯,北京互聯網法院也沒受理過相關名譽權案子。至于“于謙住馬場別墅”“轉移資產”之類,全是自媒體拼湊的截圖,連具體門牌號都對不上朝陽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公開信息。
這事爆出來后,于謙沒發微博,沒開直播,德云社官微也沒提一個字。但朝陽法院執行局4月3日發的通報里有一句:“本案目前處于財產調查階段,暫未采取強制扣劃措施。”這11個字,比十條熱搜都有用。
![]()
明星掛個股東名不稀奇,很多演員投劇組、投MCN、投咖啡館,簽的都是“不參與經營”的協議。問題是公眾一看到名字,就自動腦補“他管事”“他賺錢”“他該負責”。可法律上,簽字才擔責,控制才兜底,出資才補虧。沒簽字、沒控制、沒實繳,就只是個登記名字而已。
![]()
很多人分不清“被執行人”和“老賴”。前者是法律程序里可能要掏錢的人,后者是法院認定“有錢不還”的人。于謙只在前者名單上,連后者名單的邊都沒挨著。
![]()
他演了二十多年郭麒麟他爹,觀眾早把他當自己人。可再熟,也不能把公司賬本當成他家存折。
![]()
這事沒反轉,也沒黑幕,就是一堆執行文書堆出來的事實。
查完就知道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