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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
拆遷安置區(花東安置區)一期
房屋交付公告
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拆遷安置區(花東安置區)一期的安置房業主:
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拆遷安置區(花東安置區)一期房屋已取得《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現定于2026年5月完成交付安置房。為保證交付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房對象
本次安置房的交付對象為被征收房屋已移交并實際搬離且已搖取廣州空港經濟區起步區拆遷安置區(花東安置區)一期安置房的業主。
二、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及繳納認購房款
(一)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時間
2026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地點
三鳳村征拆駐點(花都區花東鎮三鳳加油站旁)
(三)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攜帶資料
1、《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合同》
2、《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補充協議》(如有)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4、《搖珠定房活動房號確認書》
5、《授權委托書》(如有)
(四)回購房款繳納時間
自簽訂回購協議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三、安置房交付
(一)安置房交付時間及地點
1.正式交付日期:2026年5月31日
2.交付方式:被征收房屋權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足額支付安置房回購款并經本府確認后,于2026年5月31日前憑支付憑證到本府指定地點領取安置房鑰匙。為保障現場秩序,原則上業主陪同參加人員不超1人。
3.交付地點:物業服務中心(安置區10棟1樓)辦理安置房交付手續(物業服務中心接待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安置房交付攜帶資料
1、《安置房回購協議》
2、《搖珠定房活動房號確認書》
3、身份證件原件
4、安置房回購款支付憑證
5、《授權委托書》(如有)
四、補貼發放事項
逾期未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或未辦理安置房交付手續的,視為2026年5月31日交付安置房。臨時過渡用房補貼、老人臨時補助安置費、小學生交通補貼支付至2026年5月31日,2026年6月1日起按交付安置房面積比例扣減或停發臨時過渡用房補貼。
本公告解釋權歸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來源: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編輯:花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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