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對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作出部署。一起來看——
《通知》明確了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成果,將覆蓋范圍拓展至中小學校,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普通高中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編班制度,從嚴規范中小學特定類型招生,不斷健全公平公開、規范透明、監管有力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滿意度。
《通知》提出了專項行動的八項重點任務。強化資源前瞻布局。建好學齡人口預測數據庫。定期以縣域為單位開展校舍資產、教師配備、裝備配置等基本辦學條件摸排,精準分析研判各學段各年度基礎教育學位余缺狀況,進行學位預測預警。積極適應學齡人口變化,妥善處理好學區劃分調整、學校布局調整等。嚴禁各類違規招生。中小學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嚴禁在招生環節收取所謂的“擇校費”“意向金”,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嚴格規范特定類型招生。全面實行特定類型招生省級審核備案制度。嚴禁任何地方、任何學校未經省級批準,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創新人才早期培養項目名義開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需嚴格控制在試點范圍內開展。開展小語種特色培養項目的學校要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計劃,在小升初過程中不得開展或變相開展文化科目測試。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編班。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全面實施均衡編班。學校編班方案、過程及結果應向社會公開。編班結果一經公示確定,不得擅自變更。保障重點群體公平入學。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持續加大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和招生計劃,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具體實施辦法。加強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各省要指導市、縣加快建立招生入學信息集中發布機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要明確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深化“教育入學一件事”。加快推進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學籍等入學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制訂“教育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引清單,線上業務辦理實現報名、審核、錄取等“一網通辦”。線下業務辦理簡化表格填寫和證明材料提交,實現“只進一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利用數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報名指引等智能咨詢服務。加強風險防范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風險排查機制。前置排查學校辦學情況,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通知》強調了四點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部署,將專項行動各項要求落實到本年度招生政策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各地要明確細化工作要求,形成嚴抓嚴管的態勢。接受社會監督。教育部于4—9月在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平臺設立“中小學違規招生問題”專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須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向社會主動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建立臺賬、逐一認真核查處置,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加強違規查處。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全過程監管。對群眾關注度高、輿情較多的熱點學校要加強現場指導。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區和學校,嚴肅追究相關行政部門及學校負責人責任。積極宣傳引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解讀,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對于泛化炒作“教育內卷”“中考狀元”“盲盒率”、升學率等話題,以及攻擊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為,要及時管控處置。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的通知
教基廳函〔202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持續提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規范化與科學化水平,切實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權利,在鞏固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成果的基礎上,教育部決定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鞏固專項行動成果,拓寬專項行動覆蓋范圍,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普通高中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編班制度,從嚴規范中小學特定類型招生,不斷健全公平公開、規范透明、監管有力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滿意度。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資源前瞻布局。各地要統籌考慮人口出生率、城鎮化率、人口流動、產業布局、戶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建好學齡人口預測數據庫。定期以縣域為單位開展校舍資產、教師配備、裝備配置等基本辦學條件摸排,精準分析研判各學段各年度基礎教育學位余缺狀況,進行學位預測預警。積極適應學齡人口變化,妥善處理好學校片區劃分調整、學校布局調整等,科學全面評估,廣泛征求意見,提前向社會公布,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
(二)嚴禁各類違規招生。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實施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方式選拔學生。普通高中學校全面落實屬地招生要求,嚴格實行“公民同招”政策,嚴禁部屬高校附中、省屬高中、設區的城市高中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嚴格規范各類加分項目和分值。認真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薄弱初中的政策,嚴禁以指標到校名義跨區域掐尖招生。嚴格落實《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中小學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嚴禁在招生環節收取所謂的“擇校費”“意向金”,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
(三)嚴格規范特定類型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及特長招生的統籌管理,全面實行特定類型招生省級審核備案制度,從嚴從緊控制招生學校數量、計劃規模及招生范圍。經審核準予開展的項目,必須提前向社會公示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養方案。錄取結束后,須按規定在相應范圍內公示名單。嚴禁任何地方、任何學校未經省級批準,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創新人才早期培養項目名義開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需嚴格控制在試點范圍內開展,嚴禁隨意擴大實施范圍及各種搭便車行為。開展小語種特色培養項目的學校要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計劃,在小升初過程中不得開展或變相開展文化科目測試,小學階段不得開展此類招生。
(四)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編班。義務教育學校應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要求,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全面實施均衡編班。學校編班方案、過程及結果應向家長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程序公開透明。編班結果一經公示確定,不得擅自變更。
(五)保障重點群體公平入學。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進一步清理簡化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區要實現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僅憑居住證入學,取消附加或限制條件。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持續加大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和招生計劃,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服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寬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報名條件。完善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排查機制,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有針對性地加強入學保障和教育關愛。依法依規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等教育優待政策,全面實行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證明信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具體實施辦法。
(六)加強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市、縣加快建立招生入學信息集中發布機制,公開區域內中小學招生政策,公布官方咨詢電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要明確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七)深化“教育入學一件事”。各地依托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加快推進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學籍等入學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減少家長填報信息的數量,縮短材料審核周期,提高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制訂“教育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引清單,線上業務辦理實現報名、審核、錄取等“一網通辦”。線下業務辦理簡化表格填寫和證明材料提交,實現“只進一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利用數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報名指引等智能咨詢服務。
(八)加強風險防范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風險排查機制,聚焦報名、錄取、分班等關鍵環節,重點排查政策執行偏差、信息公開不足、網絡輿情隱患、突發安全事件等風險點,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前置排查學校辦學情況,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嚴防學校突然關停等產生的退費、師生安置等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加強廉潔風險防控,加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教育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部署,將專項行動各項要求落實到本年度招生政策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各地要明確細化工作要求,形成嚴抓嚴管的態勢。2026年10月底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全面總結專項工作開展情況并報送總結材料。
(二)接受社會監督。教育部于2026年4—9月在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平臺設立“中小學違規招生問題”專欄。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須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向社會主動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建立臺賬、逐一認真核查處置,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
(三)加強違規查處。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全過程監管,持續糾治中小學招生中影響教育公平問題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對群眾關注度高、輿情較多的熱點學校要加強現場指導,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區和學校,嚴肅追究相關行政部門及學校負責人責任。
(四)積極宣傳引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解讀,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對于泛化炒作“教育內卷”“中考狀元”“盲盒率”、升學率等話題,以及攻擊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為,要及時管控處置,全力營造平穩和諧的輿論氛圍。
附件:省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一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6年4月1日
點擊圖片查看省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一覽表↓↓↓
![]()
![]()
![]()
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不錯的話
歡迎【關注】&【星標】&【轉發】
來源 | 教育部官網
編輯 | 白衣
![]()
(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