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干了一件大事:研究建立地方財政補貼負面管理機制,制定全國統一的地方財政補貼負面清單,明確地方禁止財政補貼的具體情形。再結合此前自然資源部38號文嚴控新增建設用地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地方的錢袋子等于被徹底鎖死。這是1994年分稅制以來,最大的一次財政格局變化。
上個世紀80年代到1994年,國家財政以地方為主導,中央財力薄弱,錢大多在地方。后來請世界銀行設計了類似美國聯邦與地方分稅的機制,也就是著名的分稅制改革。
地方稅種主要是房產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則與中央分成,且中央拿大頭。好處是中央能集中財力做轉移支付,幫扶貧困地區搞建設;壞處是地方可用財力減少,卻要承擔大量建設與公共服務支出。
這里面有個關鍵“空子”:土地出讓金。這套機制從根本上鼓勵地方搞大開發、走土地財政。
到2022年后,房地產市場失衡,開發商不愿拿地。地方為維持運轉,只能靠城投公司拿地托底,再由城投從銀行借錢。于是出現奇特現象:全國拿地大戶里,除了頭部房企,就是地方城投——很多沒聽過名字的城投,拿地比開發商還多、還積極。
地方拿到錢后,除了發工資、搞建設,就是給企業補貼、招商引資。但引進的往往是產能過剩領域,結果就是投資過剩、行業內卷。
現在,補貼負面清單+38號文嚴控新增商業用地,等于從“錢的來源”和“地的供給”兩端,徹底鎖死地方潛在財源。這是1994年分稅制后,對地方收益空間最嚴厲的一次收緊,力度之大,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從未有過的。
即便在1966—1976年,經濟能運轉,很大程度也依賴當時地方主導的財政結構;后來才出現80年代到1994年“地方富、中央窮”的格局。
這次變化影響深遠。我們可以關聯思考一個問題: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經濟的飛躍,到底是芝加哥學派、自由經濟學派的作用更大,還是凱恩斯學派的國家宏觀調控作用更大?歡迎在評論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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