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江蘇蘇商律師事務所汪小飛律師辦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陸某無證駕駛余某摩托車摔倒受傷,交警認定雙方同等責任。陸某起訴索賠,汪律師接手為余某代理,通過大量調查和案例搜索,最終使二審法院改判余某承擔30%責任,減少約30萬元損失。
"專業律師實力不凡
汪小飛律師,擁有14年執業經驗,執業于江蘇蘇商律師事務所,服務地區為江蘇南京。他本科畢業于安徽師范大學法學專業,獲學士學位,后于南京大學取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他身兼中國法學會會員、中華律師協會會員、江蘇蘇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師以及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公益律師等多重身份,專業能力備受認可。
事故案情復雜棘手
2018年12月的一天,余某(19歲)駕駛二輪摩托車搭乘陸某(19歲),在南京市某區某路口,余某應陸某央求,將新買的摩托車交給陸某試騎。因陸某沒有摩托車駕駛證,行駛到路口時摔倒受傷。南京市某區交警大隊認定,陸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路行駛未確保安全,余某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的陸某駕駛,雙方承擔事故同等責任。陸某腦部多發骨折、視神經損傷、氣顱、身體多處骨折,先后進行住院治療、康復治療及內固定去除術。治療康復后,陸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余某承擔賠償責任,并申請司法鑒定。
律師辦案嚴謹細致
原告起訴后,被告余某找到汪小飛律師并委托其代理案件。汪律師接手后,與法院聯系并參與司法鑒定全過程。2021年6月,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陸某顱腦損傷遺留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構成五級傷殘,左眼盲目四級,構成八級傷殘,左側部分面癱,構成人體損傷十級傷殘,且定殘后需長期護理。鑒定結果出來后,原告變更訴訟請求,各種損失金額共計133萬余元。汪律師在開庭前做了大量調查和準備工作,搜索眾多相關案例,證實交警部門對本次事故定責錯誤。余某無償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即便有過錯,交警認定的責任比例過高。汪律師向法院提交其他法院判定出借車一方責任比例10%、20%的案例,同時提供相關法律依據支撐觀點,強調侵權行為的責任比例關鍵在于行為與結果之間因果關系的大小。
案件結果令人滿意
結合法律事實、法律依據及案例支撐,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余某承擔本次事故40%的責任,首次更改了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比例。余某不服一審判決,繼續委托汪律師上訴。汪律師代理上訴后,針對事故責任比例過重發表詳細專業的代理意見,與二審法院多次交涉。最終,二審法院改判責任比例為余某承擔本次事故30%的責任,減少了被告約30萬元的損失。這一案件充分展現了汪小飛律師的專業素養和辦案能力,為當事人切實維護了合法權益。"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