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
《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
新規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貸款新規8月1日起實施
?消息速遞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該規定旨在規范個人貸款市場息費信息披露,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新規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國個人貸款市場快速發展,但個人貸款業務息費信息披露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規范、不透明問題,既容易引發金融消費糾紛,又影響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目的
通過細化個人貸款業務息費信息披露的涵蓋范圍、操作方式和環節,明確各方責任,更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暢通金融惠民政策傳導,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新規實施時間
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考慮到金融機構需調整業務流程、改造系統、修改合作協議、完善內控機制等現實需求,新規預留了充足的過渡期。
信息來源: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251479&itemId=861&generaltype=1
新規核心內容
?綜合融資成本明示
貸款人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應當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該表應注明貸款本金金額,并逐項列明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收取的各息費項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標準(折算為年化水平)和收取主體。在此基礎上,綜合計算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同時,逐項列明貸款逾期或被挪用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其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
?禁止隱性收費
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應明確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項目外,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與貸款相關的任何息費。
?線上線下全覆蓋
無論是現場辦理還是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貸款人都應當通過適當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并設置強制閱讀時間,確保借款人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確認。線上消費場景下辦理分期付款業務的,還應當在消費訂單支付頁面以顯著方式清晰展示綜合融資成本相關信息。
?貸款機構全涵蓋
新規適用于銀行、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貸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打破傳統信貸與互聯網貸款、持牌金融機構與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管標準差異,實現監管無死角。
此外前不久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
3月份的LPR
繼續來看
3月份LPR公布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2026年3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1年期LPR為3.0%,5年期以上LPR為3.5%。以上LPR在下一次發布LPR之前有效。
原文鏈接: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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