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內(nèi)地娛樂圈開春以來最大的一場“血雨腥風”,竟然不是來自什么狗血戀情,而是兩位頂級唱將因為一首《李白》撕破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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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強行侵權”風波,早已超越了普通的口水仗,不僅揭開了樂壇前后輩之間塵封的“舊賬”,更將演唱會行業(yè)長期以來在版權操作上的“潛規(guī)則”徹底曬在了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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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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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導火索發(fā)生在3月28日晚。
當紅歌手單依純在深圳演唱會上,面對萬千歌迷唱起了李榮浩的代表作《李白》。
這本該是一場經(jīng)典的“翻唱致敬”環(huán)節(jié),卻沒想到引爆了一顆深水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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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結(jié)束后不久,李榮浩在社交平臺發(fā)布長文,措辭之嚴厲令外界嘩然。
他直指單依純團隊在“明知未授權”的情況下“強行侵權演唱”,甚至發(fā)出了靈魂質(zhì)問,“你是來報仇的?仇恨是什么呢?要我說說嗎?你承受的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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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突如其來的炮轟,單依純在3月30日凌晨結(jié)束了深圳最后一場演出后,深夜發(fā)布長文致歉。
她坦承在實際未獲得書面授權的情況下演唱了歌曲,并宣布由個人承擔全額版權使用費及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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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巡演聯(lián)合主辦方也緊急發(fā)布致歉信,承認在著作權授權審核上存在疏漏,并開啟了武漢、鄭州等后續(xù)場次的退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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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僅僅是因為工作疏忽忘記申請授權,李榮浩或許不會如此暴怒。
隨著更多細節(jié)的披露,公眾才意識到,這場風波的“火藥味”遠比想象中濃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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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在控訴中透露了一個關鍵信息,單依純團隊在演出前確實曾通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及李榮浩公司申請授權,但李榮浩方不僅沒有同意,而且是“明確、客氣地婉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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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意味著,單依純團隊是在明知授權被拒的情況下,依然在演唱會上表演了這首歌曲。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隨后發(fā)出的郵件也證實,協(xié)會“未就該作品發(fā)放任何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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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操作,徹底激怒了作為創(chuàng)作者的李榮浩。
他在3月30日凌晨的回應中,甚至拒絕了單依純提出的賠償,直言“我要是想要錢,我從一開始就會授權給你,那不是更加名正言順,何必如此大費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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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么讓李榮浩寧愿不要錢,也要把這件事鬧大?
這背后的“舊賬”要追溯到2025年的音樂綜藝《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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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單依純在節(jié)目中大膽改編了《李白》,加入了極具個人風格的魔性念白和電子元素,歌詞中的“如何呢,又能怎”更是成為網(wǎng)絡熱梗。
雖然這次改編為單依純帶來了極高的流量,但也引發(fā)了巨大的審美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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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當時并未公開表態(tài),甚至在單依純剛出道時還多有提攜,但他在此次糾紛中的發(fā)言暗示,他一直對這次改編“不感冒”,認為那只是“換了個書皮”,并未改變本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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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深的“結(jié)”或許源于2020年的《中國好聲音》。
彼時,單依純是參賽學員,李榮浩是導師。據(jù)坊間傳聞及網(wǎng)絡資料顯示,單依純曾心儀李榮浩戰(zhàn)隊,但李榮浩并未為其轉(zhuǎn)身,最終單依純在李健戰(zhàn)隊奪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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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雙方從未公開證實這段“恩怨”,但李榮浩那句“你作為其他導師的學員”,似乎在暗示這種微妙的身份隔閡一直存在。
有業(yè)內(nèi)人士分析,李榮浩的憤怒不僅僅在于侵權,更在于一種“審美被冒犯”的痛心,以及一種“昔日看著長大的小姑娘如今卻無視規(guī)則”的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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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的強硬表態(tài)讓這場風波陷入了僵局,也讓單依純陷入了里外不是人的尷尬境地。
單依純堅稱侵權是主辦方的“鍋”,自己基于信任未核查,并愿意自掏腰包承擔賠償,試圖保住“勇于擔責”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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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根據(jù)《著作權法》,演唱者作為表演者,對演出曲目的合法性負有不可推卸的注意義務,法律上的“不懂事”并不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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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事態(tài)復雜化的是,這場糾紛還引出了另一樁“公案”。
資深作詞人吳向飛突然發(fā)文,直指李榮浩早年也曾演唱其作品未支付版權費。
雖然李榮浩迅速回應稱若是事實必道歉賠償,但這無疑讓原本處于道德高地的他也沾上了一些“泥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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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發(fā)稿時,這場“里子面子全丟了”的鬧劇仍在發(fā)酵。
對于單依純而言,剛起步的巡演遭遇退票潮,個人信譽在行業(yè)內(nèi)部大打折扣,可謂輸?shù)袅恕袄镒印保欢鳛樵?jīng)的好聲音導師,李榮浩與后輩對簿公堂,雖然維權有理,但也難免被批“不夠大度”,雙方在這場戰(zhàn)役中都掛不住“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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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給浮躁的演出市場敲響了一記沉重的警鐘。
在演唱會市場井噴的今天,版權意識的淡薄似乎在資本的狂熱下被選擇性忽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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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一位資深音樂人所言,創(chuàng)作者有說“不”的權利,這個“不”字,就是版權保護的底線。
無論雙方最終是和解還是法庭相見,這起事件都已為華語樂壇樹立了一個關于“尊重原創(chuàng)”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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