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盡天良。
這四個字,送給那個在汨羅騙糧的人,一點不冤。
2024年秋收時節,黃某開著貨車在汨羅各鄉鎮轉悠,車里藏了個隱蔽水箱。
過空磅時注滿水,稱完空車放掉,再去裝糧。水多重,騙的糧食就多重。
7731斤稻谷,7344塊錢。
這不是做生意。這是往老實人胸口捅刀子。
黃某跟農戶談價時,心里算著什么時候放水;盯秤時,眼睛瞄著水箱閥門。
農戶呢?一袋一袋扛谷子,汗珠子摔八瓣,盯著秤上的數字,生怕少了一兩。
一個在算計,一個在拼命。
結果呢?人家用一箱水,就把他們一年的血汗,悄沒聲地抽走了。
你說臟不臟?黑不黑?
2026年3月25日,汨羅法院判了——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罰四千塊。
消息傳出來,我只想說:該!
別扯什么“七千多塊不算多”。對種地的農民,那是孩子的學費,是老人的藥費,是來年買種子化肥的錢。
騙農民,就是斷人家的活路。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汨羅江畔,屈原當年發出“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的感慨。
兩千多年后,竟還有人把歪主意打到農民頭上。
他們忘了,農民是這片土地的根,是糧食安全的基石。坑農害農,動搖的是根本!
所以法院這一判,判的不只是黃某一個人。
是給所有想欺負農民的人,立了個規矩:
騙農民的血汗錢,哪怕七千塊,也得吃牢飯!
2024年秋收犯的事,2026年春天判的案。
從案發到宣判,一年半的時間,法律給出了答案。
汨羅這個案子,判得好。判得痛快。
最后送黃某一句話:你那箱水,放掉的重量能補回來,丟掉的良心,這輩子都別想找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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