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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
人才儲備單位及崗位需求的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培養造就一批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經過實踐鍛煉的管理、研發和生產技能人才,為我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提供人才支持和人才保障,現面向全市范圍征集一批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組織管理規范、合法經營的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為高校畢業生儲備單位,同時征集儲備人才崗位需求。現就征集儲備單位、崗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中小企業為儲備單位基本條件
(一)在全市范圍內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證照完備、具有固定的生產經營項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2年以上、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能夠提供培養、鍛煉儲備人才的工作崗位,能夠通過中小企業儲備計劃培養出一批專業技術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研發和生產技能人才,實現穩定就業;
(三)具備完善的職工培訓教育體系,具有對高校畢業生進行儲備期間指導的師資力量和專業人員,能按實際需求進行崗位培訓;
(四)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無不良用工記錄。具有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章制度,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障和職業防護措施,防止儲備期間發生事故;
(五)申報儲備的單位能夠承擔對儲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日常考核工作。
二、儲備單位的征集時間及政策
(一)征集時間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
(二)儲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自治區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享受自治區基層服務期滿人員等相關政策。優先將儲備期滿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大學生創業園和孵化基地,并享受相關的扶持創業優惠政策。
三、征集中小企業儲備單位程序及材料
(一)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可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二)有需求的中小企業填寫(附件2.)并加蓋公章,報送至當地人社部門負責中小企業人才儲備科、股(室)(附件1.)。
四、有報名意向的高校畢業生請關注烏蘭察布人社局官網、烏蘭察布人事考試網、烏蘭察布就業公眾號等平臺發布的中小企業人才儲備實施方案。
附件:
1.各旗縣市區負責“中小企業人才儲備工作”人社部門聯系方式.xlsx
2.征集中小企業儲備單位及崗位需求表.xlsx
烏蘭察布人力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
2026年3月25日
來源/ 烏蘭察布人力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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