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鐘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3人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案,法院經審理分別判處張某等3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一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
2025年5月1日,鐘祥市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對一輛黑色越野車依法進行檢查,當場查獲偽劣卷煙共計790余條。
經查,2024年3月初,張某在一次與朋友的閑聊中聽說倒賣假煙利潤可觀,便動起了歪心思。不久后,他驅車南下,兩次前往廣西防城港,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入假煙700余條,后加價轉賣給河南新鄉煙酒商戶馮某。同年12月,張某結識了在防城港“深耕”假煙“生意”的鐘某。此后至案發,張某先后四次從鐘某處累計購入假煙2500余條。短短數月,張某非法獲利3.7萬余元。
52歲的鐘某本是往返于防城港市區與東興市的客運司機。在日常載客過程中,他注意到許多客商暗中從事假煙買賣,遂萌生了利用客運便利販銷假煙牟利的念頭。于是,鐘某開始有意識地搜尋客商的聯系方式,并從一名微信昵稱為“阿黃載體”的越南籍煙販處拿貨,然后加價轉賣給張某等十余個內地煙販。
為牟取更大非法利益,鐘某不再滿足于簡單的“即買即賣”。他根據假煙市場的“行情”和下線需求,主動向上家“阿黃載體”下單訂貨,并將購得的大量假煙囤積在出租屋內,以便隨時給下游假煙販供貨。
張某被捕后,警方順藤摸瓜,于2025年6月27日將鐘某抓獲,并在其出租屋內查獲“鉆石”“中華”“白沙”等多個品牌的假冒偽劣卷煙共計2800余條。經查,截至案發,鐘某已銷售偽劣卷煙5900余條,獲利3.2萬余元。
2025年10月30日,鐘祥市檢察院依法對張某等3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提出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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