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達川區司法局
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
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
全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為進一步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裁判的社會認同度,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要求,達州市達川區司法局、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以下簡稱“三家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為一個月,從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
二、選任名額
本次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110名,其中:隨機抽選88名;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22名。
三、選任條件
1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截止2026年4月20日止);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4
(四)其他要求:
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
四、選任程序
(一)確定候選人范圍
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隨機抽選由三家單位從本區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數5倍以上的人員作為候選人,建立候選人信息庫。
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2026年4月20日之前通過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系統(https://sc.psy.12348.gov.cn:9443/index.html#/)或掃描手機二維碼(見附件)進行報名,逐項填報后,系統自動生成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或《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及《個人承諾事項表》打印簽字。報名個人或推薦單位在截止日期前到達州市達川區司法局人民參與促進法治股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張(網上報名上傳同底照片的不再提供)、上述簽字表格原件、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學歷證書現場審核后返還。
(二)資格審查
三家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三)征求個人意見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三家單位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并征求其對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意見。
(四)確定擬任人選
達川區司法局將會同達川區人民法院從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信息庫中,除個人申請或者組織推薦人數未超過擬選任人數的外,原則上采取公證抽選的方式,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人數不得超過本次擬任人民陪審員名額數的五分之一。
(五)擬任公示
三家單位將在門戶網站上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三家單位將進一步核實,查證屬實將取消候選人資格。
(六)提請任命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院長提請達州市達川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七)履職宣誓
任命通過后,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會同達州市達川區司法局組織新任人民陪審員進行公開就職宣誓儀式。
五、聯系方式
報名地址:達州市達川區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三里坪街道巴國大道333號)
聯系咨詢電話:0818-5123998
達州市監督咨詢電話:達州市司法局0818-2146173
四川省監督咨詢電話:四川省司法廳028—86750096
附件:達川區人民陪審員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報名二維碼
![]()
來 源:達州市達川區司法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