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叱咤風云的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如今正式被提起公訴,而起訴書上赫然多出的一項“行賄罪”,瞬間成了全網關注的焦點。
從去年被批捕時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到現在的行賄罪名,這位昔日的“少林CEO”身上背負的籌碼越來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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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罪名多了肯定是壞事,但站在法律的角度細品,這新增的一項罪名,對他來說還真不一定全是壞消息。
釋永信現在的身份已經不再是僧人,而是被告人劉應成,這場法律審判不僅決定著他的下半生,更可能掀開一個隱藏更深的“案中案”。
01
首先咱們得看看這次審理的規格,案子沒有在少林寺所在地登封辦,而是由新鄉檢察院起訴到了新鄉中院。
在法律程序上,能動用中級法院作為一審的,往往意味著被告人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罰。
這次新增的行賄罪,是指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送錢送物,情節嚴重的最高也能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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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事兒奇妙就奇妙在,雖然罪名堆到了四個,但根據我國刑法,這些罪名里沒有一個能判死刑的,這就意味著釋永信已經穩穩“保住了命”。
即便他每一個罪名都判得很重,數罪并罰下來,頂格也就是個無期徒刑,死緩和限制減刑這類最嚴厲的手段基本與他無緣了。
對于一個正處于輿論漩渦核心的人來說,確定了“死不了”,其實已經算是某種意義上的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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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那么這個“行賄罪”到底是怎么冒出來的?這背后很可能藏著釋永信的“求生欲”。
大家要知道,受賄案不一定有人行賄,但行賄案坐實了,那對面一定坐著一個受賄的國家工作人員。
這個罪名在批捕階段還沒影,到了起訴階段突然加上,很有可能是釋永信在交代問題時主動供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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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釋永信不僅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還檢舉揭發了那個收他錢的公職人員,那他在法律上就可能被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一旦立功,雖然罪名多了一個,但整體量刑反而可能從輕,甚至讓他從無期徒刑變成有期徒刑。
所以這項新增罪名,極有可能是他為了換取減刑而拋出的重磅籌碼,那個隱藏在暗處的受賄者,才是接下來最大的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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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除了誰收了釋永信的錢,這個案子還有一個繞不開的迷霧,那就是十年前的那場舉報。
2015年釋永信被實名舉報時,當時的調查結論是“網傳問題均證實有誤”,讓他平安度過了一劫。
可現在他被起訴了,這就產生了一個很尷尬的問題:到底是當年他確實清白,現在的罪全是這十年新犯的?
還是說,當年的調查因為種種原因沒能查到底,導致一些本該被發現的舊賬被捂到了今天才徹底爆發?
如果現在的起訴內容里涉及到了當年的舊事,那不僅是釋永信要倒霉,當年給出“沒問題”結論的相關環節恐怕也要被牽連。
這團籠罩了少林寺十年的迷霧,能不能通過這次公開審理徹底散去,全網都在盯著法院的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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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永信從佛門頂流跌落到被告席,新增的行賄罪名更像是他博取寬大處理的一塊“墊腳石”。
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一個披著袈裟斂財、甚至拉公職人員下水的投機者。
因果報應也許會遲到,但法律的法網從來不會漏掉任何一個心存僥幸的“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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