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的這件事,讓人唏噓不已。
上海一位28歲的女教師,本該在三尺講臺上教書育人,卻嫌工資漲得慢,動起了歪腦筋。她在社交群里用“閱后即焚”的閃照吸引男人,賣自己拍的裸照和私密視頻,一份199元或299元。半年多時間,賺了24萬多。
她天真地以為:“賣自己的視頻,又不偷不搶,不犯法吧?”
結果民警直接找上門。最終,法院判了她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違法所得和拍攝設備全部沒收。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咱們不光是講故事,還要把這里面的法律誤區(qū)掰開揉碎講清楚。
一、賣自己的私密視頻,到底犯不犯法?很多人都有這個誤區(qū)
徐某被抓后,最想不通的就是這一點:“我拍的是我自己,賣的是我自己的東西,怎么就犯罪了?”
這其實是很多人的認知誤區(qū)。
咱們看法律怎么規(guī)定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明確: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構成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這個罪名的關鍵點,不在“拍的是誰”,而在“拍的是什么”“拿來干什么”。
不管你視頻里拍的是自己還是別人,只要內(nèi)容屬于“淫穢物品”,并且你以賺錢為目的進行傳播,就踩了這條紅線。法律保護的是社會公序良俗,不會因為視頻主角是行為人本人就網(wǎng)開一面。
打個比方:你拍自己的私密照片,自己存著看,沒問題。但你把這些照片打包賣給陌生人賺錢,那就不是“個人隱私”的問題了,而是“傳播淫穢物品”的問題。性質完全變了。
所以,“賣自己的東西”不等于“合法”,關鍵看賣的是什么、怎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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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半年賺24萬,這個數(shù)額在法律上意味著什么?
很多人可能覺得:賺了24萬,判個緩刑,好像也不算太重?
咱們得看清楚這個數(shù)額在法律上的分量。
根據(jù)相關司法解釋,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獲利數(shù)額達到一萬元以上,就屬于“情節(jié)嚴重”,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某半年獲利24萬,遠超這個標準。如果她沒有認罪認罰、沒有全額退贓、沒有預繳罰金,實刑三年以上是跑不掉的。
法官最后判了緩刑,是綜合考慮了幾個從輕情節(jié):如實供述、退還全部違法所得、預繳25萬罰金、認罪認罰。這些因素疊加,才讓她有機會不用立即去坐牢。
但緩刑不等于沒事。緩刑期間,她要接受社區(qū)矯正,不能出境,不能違法犯罪。一旦違反規(guī)定,緩刑撤銷,照樣要進去服刑。
三、這件事給咱們的警示:賺錢的路子,法律紅線不能碰
徐某的案子,不是個例。這些年,類似的案件屢見不鮮。很多人掉進同一個坑里,就是因為對法律有誤解。
第一個誤解:“我自愿拍的,不違法。” 自愿拍攝不違法,但傳播牟利就違法。這個邊界,很多人沒搞清楚。
第二個誤解:“網(wǎng)上賣沒人發(fā)現(xiàn)。” 現(xiàn)在的網(wǎng)絡巡查力度,遠超普通人想象。徐某就是被民警在日常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你以為“閱后即焚”就安全了?技術上早就能溯源了。
第三個誤解:“賺快錢不用付出代價。” 徐某半年賺了24萬,但她付出的代價是什么?丟了工作,背上案底,家人蒙羞,未來就業(yè)、貸款、子女政審都會受影響。這筆賬,她當時沒算明白。
結論:賺錢沒錯,但別拿法律當賭注
徐某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說自己當時被錢沖昏了頭腦。這話是真的。24萬看起來不少,可跟她的前途比起來,不值一提。
這件事給咱們所有人提了個醒:
第一,法律不看你“賣的是不是自己的東西”,只看你“做的是不是違法的事”。別拿“我以為”當擋箭牌。
第二,網(wǎng)絡上沒有絕對的“隱蔽”。你在網(wǎng)上做的每一件事,都可能留下痕跡。別心存僥幸。
第三,賺錢的路子千萬條,法律紅線第一條。那些看起來“來錢快”的歪路,往往通往的是一輩子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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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覺得現(xiàn)在的網(wǎng)絡監(jiān)管,對這類行為的打擊力度夠不夠?如果你身邊有人動了這種“賺快錢”的心思,你會怎么勸他?歡迎在評論區(qū)聊聊。
來源:頭條熱榜、浪漲新聞、中原融媒、上海市寶山區(qū)法院、裁判文書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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