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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9歲男孩遭塞后備箱 生父拒不認錯拒賠償
9歲男孩被生父繼母安排坐后備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3月19日將在佛山中院再次開庭。3月17日,男孩生母汪女士接受采訪稱,孩子生父上訴稱這是普遍現象,為自己沒有錯誤,拒絕道歉賠償。
此前報道,9歲的辰辰跟隨生父繼母及爺爺奶奶從佛山自駕去桂林,往返近1000公里。因車上坐了4名大人和繼母的兩小孩,辰辰被安排蜷縮在后備箱,旁邊還放著嬰兒車。
生母汪女士得知后起訴變更撫養(yǎng)權,“庭審中生父承認此事,卻認為沒有危害。一審判決下來后,在判決書上寫了孩子有坐后備箱這個行為,撫養(yǎng)權也成功變更到我名下。”
2025年4月,辰辰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向生父和繼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公開道歉,生父劉先生承認讓孩子坐過后備箱,但稱只有高速一兩個小時,并稱事前征得孩子同意。
法院認為本案中兩被告的侵權行為并未對原告造成不良影響,不予支持,但放任原告乘坐后備箱的行為構成健康權的侵害,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劉先生否認精神虐待,認為此行為符合社會現象,拒絕道歉并提起上訴。(來源:綜合封面新聞、新聞夜航、瀟湘晨報、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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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網友說:跟媽媽生活吧,父親有了新家,新家有了孩子,這還是看得見的地方,爺爺奶奶爸爸都在都這樣委屈,看不見的地方這小孩內心能健康成長嘛?
網友說:這不違法道交法嗎,危險駕駛,嚴重超員。沒事怎么不把繼母的孩子放后備箱?
網友說:支持打官司,支持公開道歉 包括繼母 成年人有義務責任保護未成年人 不能只看生理上的血脈
網友說:唉,有了后媽就有了后爹。孩子心理得有多大的陰影啊
網友說:既然他有點多余為什么一開始不讓他跟媽媽生活呢?
02
71歲老人花200萬買基金虧了85萬
近日,北京七旬老人買基金虧了85萬元,銀行違規(guī)賣老人基金被判賠85萬。
北京71歲的王女士在某銀行理財經理的“指導”下做了兩次風險測評,測評結果從穩(wěn)健型變更為成長型,符合購買中高風險基金的條件。于是,王女士一次性投入200萬元購買基金,不承想,兩年半后虧損竟然高達85萬余元。
事后,王女士將銀行訴至大興法院,要求賠償全部損失。法院認定銀行違反了將“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的適當性義務,存在明顯過錯,須賠償王女士8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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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后查明三項關鍵事實:
一是風險測評的“疑點”。王女士在購買基金的前一天,已在銀行柜面做了風險測評,結果為穩(wěn)健型,但在第二天,其通過手機銀行做的測評結果卻變成了成長型。
兩份測評問卷的答案在家庭年收入、投資知識、風險承受能力等核心問題上存在巨大差異。結合王女士的年齡(71歲)、職業(yè)背景、錄音證據及其他證據材料,法院認定,第二次測評結果不能代表王女士的真實意思表示,應以第一次測評結果“穩(wěn)健型”為準。
二是銷售過程的“違規(guī)”。雖然購買是通過手機銀行完成,但整個過程是在理財經理的現場陪同下,在銀行網點之外的地點進行的。
根據相關規(guī)定,銀行人員在營業(yè)場所內銷售產品,必須在銷售專區(qū)進行并全程錄音錄像(即“雙錄”),而本案中,理財經理將王女士引導至網點附近的餐廳通過手機銀行購買基金,未進行“雙錄”,操作違規(guī)。
三是適當性義務的“缺失”。銀行將一款中高風險的基金產品銷售給了風險承受能力為穩(wěn)健型的老年投資者,且未能證明其已向王女士完整履行了告知說明義務,也未對基金的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像。這違反了將“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的適當性義務,存在明顯過錯。
綜上,法院認為銀行的過錯行為與王女士的投資損失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其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最終判決銀行賠償王女士本金損失85萬余元。(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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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網友說:言而總之,基金也有風險!參與須謹慎!
網友說::200萬你放余額寶還有零錢通里每天至少穩(wěn)健的買菜錢就有
網友說::銀行到餐廳詢問,程序有問題
網友說:北京人有能量的太多了,更何況是71歲有兩百萬現金的北京大媽,銀行踢到鐵板了哈哈哈哈
網友說:現在基金感覺都不怎么靠譜,現在知道了雙錄的必要性!
03
4S店稱吃飯超260次顧客溝通未果已報警
近日,有自媒體博主在短視頻平臺中發(fā)布兩則內容為“幫粉絲處理吃飯糾紛”的視頻,引發(fā)關注。視頻中,一名龐姓男子自稱與某4S店存在糾紛,其車輛被4S店拉黑不準進入,其本人與店內銷售人員產生肢體沖突。
龐先生在某4S店購車后,因一年內到店免費就餐260余次、違規(guī)充電且多次辱罵員工,被門店以“嚴重擠占服務資源、擾亂秩序”為由終止所有服務,龐先生表示將通過訴訟維權,店方則明確愿依法擔責。
據了解,龐先生此前在該4S店購車時,門店為提升客戶體驗,承諾為車主提供免費就餐、洗車、充電等專屬服務,初衷是拉近與客戶的距離,沒想到卻成了矛盾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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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做服務行業(yè),向來笑臉迎客,但龐先生的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客戶的范疇。”該4S店銷售經理在接受采訪時無奈表示,僅2025年一年,龐先生到店免費就餐的次數就高達260余次。
他進一步透露,龐先生幾乎每日都會到店就餐,不僅自己吃,還經常攜帶飯盒打包,長期占用門店的餐飲資源,導致其他正常保養(yǎng)、看車的客戶有時無法正常就餐。
除了過度薅取餐飲福利,龐先生的其他行為也讓門店員工不堪其擾。有員工回憶,龐先生曾將自家電動車放在汽車后備箱,偷偷到員工專屬充電區(qū)充電,多次被發(fā)現后仍不改正,占用員工的工作資源。
更讓門店難以接受的是,龐先生的過激言行多次引發(fā)沖突。一次,他將車輛違規(guī)停放在新車交車專區(qū),影響其他客戶提車,員工上前善意提醒其挪車,卻遭到他的辱罵。類似的辱罵行為發(fā)生過多次,龐先生還曾因瑣事與多名員工發(fā)生爭執(zhí),情緒激動時甚至會大聲吵鬧。
為了化解矛盾,門店專門安排了客服經理對接龐先生,多次與其溝通協商,希望他能規(guī)范自身行為,但始終沒有效果。據統計,雙方因矛盾沖突前后報警累計不少于6次,每次都是因為龐先生的過激言行影響門店正常運營,民警多次調解后,矛盾仍未得到緩解。
“我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去溝通,但他始終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銷售經理表示,龐先生的行為不僅嚴重擠占了門店的服務資源,還影響了其他員工的工作情緒和門店秩序,無奈之下,只能決定將其列入黑名單,終止所有服務。
對于被拉黑一事,龐先生有著不同的看法。他表示,4S店當初承諾的免費服務,自己有權享受,門店單方面拉黑自己的行為不合理。“我去吃飯、充電都是他們承諾的,現在又不讓我去,還拉黑我,這是違約。”龐先生明確表示,自己將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權益,追究門店的違約責任。
面對龐先生的訴求,該4S店態(tài)度明確。相關負責人表示,門店并非無故拉黑客戶,而是龐先生的行為已嚴重超出正常服務范圍,影響門店正常運營。
“我們愿意配合龐先生通過訴訟解決糾紛,如果法院認定我們的行為存在違規(guī),我們愿意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該負責人說道。
業(yè)內人士提醒,商家推出增值服務是提升客戶體驗的方式,而消費者在享受服務時,也應把握分寸,遵守門店規(guī)則,避免過度占用資源,雙方相互理解,才能避免此類矛盾發(fā)生。(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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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網友說:總是有一小部分人把路走窄了,讓一大部分人享受不到福利。
網友說:商家增值服務本為提升體驗,但少數用戶將“權益無限擴張”至干擾正常經營時,需通過書面規(guī)則與相互尊重平衡成本與用戶體驗。口頭承諾的模糊性亟待細化,避免“善意被透支”的行業(yè)困局。
網友說:365天一共52個星期,每周雙休,就是104天。也就是除了周末,工作日天天去吃飯,還打包,比上班打卡都積極,哈哈哈哈
網友說:他是要把買車錢吃回來啊?別人買車是代步,他買車是為了回本
網友說:這都不是薅羊毛了,這是搙羊皮吧!還拉電驢去充電,真的蹭得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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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小聲說:粉絲朋友們,為了公號能持續(xù)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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