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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來就看到好多公眾號在寫某大所爆雷的事情,涉及金額相當大,牽連人數相當多。
曾經在業界神話般的存在,如今卻在風口浪尖飄搖,實在令人唏噓不已。
當然,可能擔心影響太大,也可能擔心影響案件的偵查,這件事是不允許被公開討論的。
掩耳盜鈴,這已然是一個不成文的傳統。
律師是一個極其嚴謹的職業,容不得絲毫的馬虎,稍有不慎,就是彌天大禍。
這是我整理的律師“闖禍”瞬間,你覺得哪一個最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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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把客戶的證據原件弄丟
很多老律師從來不要客戶的原件,開庭時讓客戶自己送過來。
因為證據原件是關鍵,有些案子標的巨大,涉及幾千萬甚至上億標的,更是要十分留意。
不僅要防范無意的遺失,更要防范有意的人為。
02忘記了開庭時間
現在幾乎所有的案子都是電子送達,有時繁忙,點開看了轉頭就忘記了。
所以一定要定期翻閱短信,反復查看,及時告知客戶,及時記錄。
03去開庭,走錯了法院
現在有很多法院有好幾個地方,所以開庭前一定要確定清楚,不能想當然的認為是本部。
如果傳票上沒有寫清楚,一定要打電話跟法官確認。
我就曾遇到對方律師(上訴人)走錯了法院,最后按照撤訴處理的情況。
04去開庭,忘帶授權
上次開庭,對方律師忘記帶授權,耽誤了很長時間。
尤其是二審的案子,一定要重新準備。
05去開庭,帶錯案卷
很多年前有次開庭,對方律師把案卷帶錯了,手上啥都沒有,全程都需要我把相關材料發給他,或者用書記員手里的材料。
令人十分無語。
即便案子沒有證據提交,也不能敷衍了事,只帶人去,一問三不知,是對法庭的不尊重,對自己客戶的不負責。
06冒充法官,找對方當事人調解
有時我給對方當事人打電話,也會被誤認為是法官,我會第一時間澄清身份。
有律師不及時說明身份,造成誤會,很有可能斷送職業生涯。
另外也必須說明,任何人的電話,都一定要反復核實對方身份。
比如前面就有一個案子,對方派人冒充我的助理跟我的客戶聯系,了解案件情況和資料。
并且還去找我的客戶簽字取證,做了不利的承諾書,我的客戶自始至終沒跟我說,還以為是我安排人過去找他的。
我深感有的律師膽子太大了,從此以后,我都會給我的客戶說,除了我,誰找你們,你們都不要相信,一定要打電話跟我核實清楚。
07當事人催的緊,偽造判決
現在法院立案慢,效率很低。當事人催的緊,有的律師為了安撫當事人,竟然直接偽造判決書發給當事人。
這完全是瞎操作,飲鴆止渴。
08為了打贏官司,偽造證據
身邊進去的律師,幾乎都是敗在了這點上。
勝訴之心,律師皆有之,但決不能鋌而走險,一定要有底線。
09忘記通知客戶交訴訟費(上訴費)
前不久沸沸揚揚的律師賠款案件,由于沒有按時交訴訟費,導致客戶大額損失,最后客戶將律所訴至法院。
10挪用律所費用投資失敗
我不反對律師從商,但是不應該拿同行當墊背。
律師從不奢望律所可以提供庇護或者幫助,只希望能夠在商業范圍內,各司其職,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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