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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唐XX與包租公司簽合同后公司違約“跑路”,一審面臨租約到期難回款困境。郭壽瑤律師接手后深入調查、調整策略,最終法院判股東擔責,原告挽回損失。
原告唐XX與成都住XX公司簽訂《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等費用,還試圖通過股權轉讓“空殼”化逃避債務。唐XX面臨租約到期卻無法收回款項的絕望處境,此時郭壽瑤律師接手了此案。
深入調查尋破綻
郭壽瑤律師沒有局限于起訴空殼公司,而是深入調查被告公司工商檔案及股權變動情況。她查明公司系自然人獨資,在合同履行及債務產生期間,原股東黃XX將股權轉給邱XX,且雙方均未實際繳納出資,出資時間約定為2035年,這一關鍵證據為后續訴訟奠定了基礎。
調整策略鎖責任
郭壽瑤律師意識到僅起訴空殼公司無法執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請追加黃XX、邱XX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換殼”逃避債務的企圖。在庭審中,律師主張公司資產與股東資產混同,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要求二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精準核算贏勝訴
郭律師詳細梳理原告墊付的各項損失,并主張逾期利息,還將計算標準調整得合理合規。最終,法院采納了郭壽瑤律師的代理意見,認定合同有效,股東需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唐XX成功挽回全部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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