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藥店 作者:酒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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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市藥監局發布《重慶市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全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按照“一物一碼、物碼同追”追溯要求,在全市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推進藥品全品種信息化追溯,實現藥品最小包裝單元的“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風險可控、責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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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文件,到2026年6月底,全市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零售藥店、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民營醫療機構實現所有賦碼藥品的入出庫掃碼率和數據上傳率達到95%。
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院內制劑、必須拆零發放的藥品以及零散注射針劑等除外。
對于藥品經營企業,完成以下6項工作內容:
1.建立健全藥品追溯管理制度。
2.配置使用藥品追溯相應設施設備。
3.規范藥品入庫管理。
4.規范藥品出庫管理。
5.加強委托儲運企業管理。
6.嚴格追溯數據管理。
其中,藥品入庫時,藥品經營企業要全品種驗證上游企業提供的相關追溯信息(未賦碼及賦碼未激活藥品及時向上游企業反饋),按照驗收要求掃描追溯碼進行核對。
值得關注的是,文件鼓勵開展購藥信息化登記,記錄處方藥、含麻復方制劑等要求實名購藥登記的藥品銷售及追溯相關信息。
另外,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銷售出庫時根據銷售包裝掃描追溯碼,上傳出庫追溯信息,并在顧客購藥小票上顯示藥品追溯碼信息;藥品經營企業,在退貨給上游企業、不合格品處置時也要嚴格執行掃碼追溯,并同步更新藥品追溯狀態。
藥店處方銷售登記
鎖定到人,助力完善藥品追溯體系
梳理發現,除了重慶外,北京市藥監局《北京市藥品經營環節全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也明確,鼓勵處方藥品銷售實行實名登記。而其他地區,僅針對含麻復方制劑等,鼓勵實行實名購藥銷售登記。
有業內觀點表示,鼓勵處方銷售實名登記,目的是防止處方藥濫用,降低用藥風險。一般來說,處方藥的特殊性在于潛在副作用、藥物成癮性、精準對癥使用等。
例如,近幾年青少年濫用處方藥,以及用于非治療目的現象并不少見,部分藥店為追求利潤,存在違規銷售處方藥的情況。而重慶、北京人口密集且流動頻繁,處方藥使用的情況較為復雜,濫用風險相對突出。
對此,處方銷售實名登記能實現人、藥、方、店的精準關聯,倒逼患者規范使用處方藥,同時也在要求藥店嚴格執行審方制度。另一方面,這種舉措也是助力完善藥品追溯體系。
具體來說,如果僅靠掃碼追溯藥品流向,沒有觸及到具體患者,一旦出現藥品質量、藥品流通問題,在人員定位上存在一定的缺口(醫保卡信息并不能保證100%覆蓋,參保人≠用藥人)。
所以,購藥人信息與藥品追溯碼關聯綁定,就能真正完成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風險可控、責任可究”,這也能為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召回處置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
可以看到,重慶、北京相對于其他地區,藥品監管的復雜度更高,對精細化監管、藥品流通規范化的要求更高。兩地藥品實名登記從特殊品種擴展至整個處方大品類,再疊加藥品追溯碼體系賦能,為其他地區藥品監管提供了一定的借鑒經驗。
需要補充的是,全國正全面推進藥品追溯碼應用,并且與醫保監管、醫保結算緊密切關聯。其中從2025年7月起,全國藥店實行“無碼不結”政策。
在這個趨勢過程中,數字化處方藥實名登記,與藥品追溯碼結合后,對行業的影響會更加深遠。
第一,幫助門店實現購藥信息留痕,助力藥店掌握分析本地患者用藥需求;第二,方便監管部門精準監管,精準鎖定相關機構和購藥人員,以實現藥店經營、藥品監管的多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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