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反對乃至攻擊莫言的聲音,又起來了,其背后的原因,自然與攻擊魯迅的上等人不無關系,正是他莫名其妙突然站出來反莫言,帶動了這一波輿論。
當然,無論怎么沉渣泛起,也還是老調重彈,說來說去,還是那些內容,并沒有什么新鮮的。上等人自詡的文藝批評,實際上反而暴露出自己在文學方面的諸多無知,只能忽悠其更加無知的擁躉。
然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在這波噪音中,竟然看到了來自于希彤的理性的聲音,真是實在難得,所以必須支持一下。
有些人可能還不知道希彤是誰。希彤主要活躍在頭條平臺,經常和張洪林唱對臺戲,為此曾不惜支持一個偽氣功道士。對此,我曾發文反駁過其荒唐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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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氣功的問題上,我是支持張洪林而反對希彤的,但是在莫言問題上,我必須堅定支持希彤的觀點。
希彤的文章,艾特了董小華與另一個人,從內容上看顯然是反對他們的觀點。
董小華與另一個人是什么觀點呢?他們自然是十分反對莫言的,說的內容與毛星火的版本一般無二,無非就是說莫言污蔑八路軍什么的。
希彤是什么觀點呢?希彤認為莫言當然可以批,說莫言是人不是神,是人必定會犯錯誤,獲了諾貝爾獎也能批,但是應該有理有據,他反對斷章取義、扣帽子、上綱上線、無依據的運動式批判,他主張,批判莫言可以,但是要有根有據。
希彤的言外之意,很明顯就是說董小華等人是斷章取義,扣帽子、上綱上線、無依據的運動式批判。
必須點贊,這個觀點完全正確,沒有任何毛病。當然,他在莫言問題上的觀點被董小華一些人認為不講道理,揣著明白裝糊涂。不過依我看,董小華才是不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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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上面,董小華說希彤拿“權威沒有定性”當擋箭牌,本質就是不敢面對公序良俗,不敢承認是非對錯。
這話就是不講道理的。這話明顯是把“權威”與“公序良俗”置于兩邊。可是,難道“權威”不捍衛公序良俗嗎?
眾所周知,捍衛公序良俗最有力的,那就是“權威”,公檢法就是捍衛公序良俗的權威。試問,如果莫言的書違背了公序良俗,又怎么可能被允許發表出版?
顯然,董小華自己定義了公序良俗,莫言的書違背了她定義的公序良俗。然而她不是法律。支持莫言的人從不認為莫言的書違背了公序良俗。
所以,董小華以及其他反對莫言的人,有什么資格、有什么權利說莫言的書違背了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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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華說,法律是底線,不是遮羞布,不違法不代表高尚,不處罰不代表正確。
這話看似有道理,但是如果反過來套在她自己以及毛星火這些人身上呢?是不是可以說,她和毛星火這樣的不違法但不代表高尚?是不是可以說,不處罰她和毛星火這樣的不代表他們正確?
董小華還能承認法律是底線,承認莫言“不違法”。可是,法律固然不是遮羞布,但既然莫言沒有突破法律這條底線,那就談不上違法,沒有違法,毛星火為什么還去起訴呢?這是不是無理取鬧?
董小華奢談什么“真講文明,先分榮辱、善惡、對錯”,可是對馬南同志偷稅卻百般辯護,哪有什么對錯?國家沒說莫言錯,她說莫言錯。國家說馬南錯,她為馬南辯護。董小華是怎么分對錯的?
顯然,董小華在以自己的標準去粉對錯,自己認為對就是對,自己認為錯就是錯。連偷稅都能辯護,這才是真正的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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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彤說,在評論莫言的問題上,是非標準應該由黨和政府指出來。我認為這是正確的,否則的話,人人都以自己的標準評判,豈不是等于沒有標準?
為什么你董小華、毛星火的標準就對?毛星火起訴莫言,說他代表中國人民,可是他有什么資格代表人民,他能代表幾個人民?他頂多能代表他的粉絲,他的粉絲是不是真的中國人還不一定呢,這里面不排除有些敵對勢力煽風點火攪混水。
中國支持莫言的大有人在,也全都是人民。而且官方就是代表人民的。
那些說莫言污蔑八路軍的人,比如毛星火、董小華,不知道腦子是怎么回事,明明是解放軍文藝出版社出版了《紅高粱家族》,如果莫言在書里污蔑八路軍,怎么可能過審?看看毛星火敢說解放軍文藝出版社一個“不”字嗎?這家伙清楚得很,知道什么能挑釁,什么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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