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權法律師自2018年執業,深耕勞動工傷、婚姻家事和行政爭議領域,承辦案件逾300件,專精勞動工傷案件。曾為申請人王XX與江蘇XX公司工資、賠償金爭議案提供法律服務,還參與了潘XX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
"豐富執業背景
楊權法律師自2018年起在江蘇正氣浩然律師事務所任執業律師,現為該所合伙人律師。他擁有復旦大學在職法律碩士學位,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300件,在勞動工傷、婚姻家事和行政爭議領域成功辦理相關案件200余件,尤其專精于勞動工傷案件,占比約75%。他還在行政爭議和刑事辯護等細分類型上有豐富實踐經驗。此外,他擔任常州市律師協會第五屆教育培訓考核委員會委員、第五屆立法與行政委員會委員,曾受邀參加常州交通廣播電臺《有請大律師》欄目擔任嘉賓律師。在到律師事務所工作前,他先后任職于政府法制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及審判機關,現擔任多家行政機關、企業等單位的法律顧問。
勞動工傷案件代理
在2023年王XX訴江蘇XX公司工資、賠償金爭議一案中,楊權法律師擔任江蘇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2023年2月7日,常州市武進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受理此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協商處理,相關款項業已支付。3月22日,申請人王XX向仲裁委遞交撤回仲裁申請書,自愿申請撤回仲裁請求。最終,仲裁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準予申請人王XX撤回仲裁申請。楊權法律師在此案中,通過積極協商,為委托方妥善解決了爭議。
交通事故案件參與
2021年,在潘XX與孫XX、常州市XX公司、中國XX公司、第三人紫金XX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楊權法律師作為原告潘XX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案件。2019年7月2日,在常州市武進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與孫XX駕駛的貨車相撞,導致行人潘XX受傷。事故發生后,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棄車逃逸。經認定,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孫XX承擔次要責任,潘XX無責任。潘XX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各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共計86097.87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的侵權行為與孫XX的侵權行為構成競合侵權行為,孫XX承擔超出交強險部分30%的民事賠償責任,因孫XX駕駛行為系職務行為,故由常州市XX公司承擔該部分責任。最終,法院判決中國XX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潘XX64246.8元,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賠償潘XX醫療費985.6元。楊權法律師在該案中,為原告潘XX爭取到了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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