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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是個生長在川西的女畫家,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只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帶回都市喂養,并為他起名“格林”。兩個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同時也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他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營扎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遇猛禽與藏獒攻擊、天氣突變、彈盡糧絕,長大的格林佑護著狼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格林后來的命運,牽動著無數人的心弦,作者“狼媽”更是思子心切。于是,2013年初,時隔兩年以后,李微漪再次踏上草原,尋找格林的蹤影。
茫茫大草原,有天災,有人禍。李微漪全程記錄了狼群的生死離合和很多草原動物家庭的悲涼酸苦。
苦尋近一年,格林終于出現,但人狼已經無法靠近,母子緊緊相擁相認的童話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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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一只被人類養大的狼放歸荒野,最大的危險是什么?
不是食物,也不是天敵,而是它不怕人。
在格林眼里,兩條腿直立行走的生物,是媽媽,是親人。
但在盜獵者的槍口下,這份信任就是死刑判決書。
為了讓格林活下去,李微漪必須做一個違背本能的決定:讓格林怕人,甚至恨人。
于是,那個曾經抱著它睡覺、喂它吃肉的“媽媽”,拿起了棒子,狠狠地打在它身上。
一邊打,一邊哭。
格林不躲,它只是用那種震驚、不解、委屈的眼神看著她:
“媽媽,你怎么了?是我做錯什么了嗎?”
那一棒子打在格林身上,卻是痛在李微漪心尖上。
她必須親手斬斷格林對人類的依戀,因為她知道:
只有離開我,你才能做回真正的王。
只有恨我,你才能在這個殘酷的世界里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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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為了相聚,只有一種愛是為了分離,那就是父母對子女的愛。
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中,都有一個“格林”。
它可以是你的孩子,是你傾注心血的學生,甚至是那個你深愛卻注定要飛向遠方的戀人。
在他弱小的時候,我們像李微漪一樣,把他護在懷里,替他擋住所有的風雪。
我們貪戀那種被依賴的感覺,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給他。
但終有一天,你會發現,他長大了。
他的領地不再是你懷里的方寸之地,而是廣闊的若爾蓋草原,是星辰大海。
這時候,真正的愛,不再是“保護”,而是“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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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讓我陪你重返狼群》是生命的奇跡,愛的感動;那么《千里尋你重返狼群》則是生存的悲涼,對愛的深深呼喚。這是一個感動過無數人的真實故事,再讀依然淚流滿面,誠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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