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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是凌晨3點了,琳瑯的電腦屏幕還亮著。
他揉了揉發酸的眼睛,順手加了一滴滴眼液。
看了一下微信工作群,99+條未讀信息。
領導在半個小時前@了他,“這個方案明天早上9點要看到。”
明天?不,已經是今天了。
琳瑯苦笑著關掉對話框,繼續修改那份已經改了八版的ppt。
這已經是他連續加班的第23天了,你是不是也和他一樣?總是加班,不斷加班,加不完的班,忙不完的工作。
1
都說00后是最有個性的一代,他們開始整頓職場。
工作對他們來說并不重要,高興才重要。
工資低了他們不做,工作累他們不做,要加班他們不做。
但為什么最近這些年,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程序員連續熬夜20天,突然一下去世了,猝死了。
為什么還有人抱怨天天加班,每天晚上9點過才下班,還沒有加班費,打車都不能報銷。
《勞動法》第36條,白紙黑字明確寫著,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工作日加班不低于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不低于工資的200%,法定節假日加班不低于工資的300%。
但是為什么我們不僅要加班,而且很多人還是自愿加班免費加班。
加班成了職場人對老板的買1送1,能領正常的工資就不錯了,別提加班費了。
2
只要你工作過,你就應該非常清楚,勞動法這一條關于加班時間的條紋幾乎已經成了裝飾性的文案。
不管你是在小廠,大廠,還是互聯網公司加班,幾乎都是大家默認的潛規則了。
更何況還有很多的加班都是隱形的,比如工作沒做完,員工拿著電腦回家寫文案,做ppt做方案。
甚至有些員工明明已經回家了,仍然需要處理微信群里面的,各項突然而來的工作。
當你和對象共進晚餐的時候,當你和對象正在外面游玩的時候。
領導突然給你來個緊急電話,要你回去處理事情,那場面堪稱爆炸級別的。
如果你的對象不能理解,那痛苦也只能你默默承擔了。
加班已經成為勞動市場上所有公司默認的潛規則,監管的力量是極其有限的。
當加班主體數量過于龐大,以及居家隱形加班,或者員工自愿加班,出現的時候,取證是很困難的,沒有辦法完全覆蓋到。
3
而現在失業的人群越來越多,失業過后不僅找不到工作,而且很難再找到工作。
一打聽身邊人,已經彈盡糧絕,職場人就成了乖巧的綿羊,等著公司薅。
現在工作并不好找,就業焦慮影響非常大。
對于很多普通打工人而言,現在能有一份工作就已經很不錯了,已經完勝身邊的人了。
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本身的加班維權意愿就很低了,幾乎沒有了。
勞動市場供大于求,這些年倒閉的公司大大小小,銷售的崗位成千上萬甚至更多。
每年1000多萬的畢業大學生,數量龐大的失業人群,他們都迫切的需要工作。
你不愿意加班,外面有的是大把人愿意加班,因為我們都在為生存而奔波。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員工的話語權是非常小的,根本沒有什么溢價能力。
有人甚至為了保住工作,名字不上優化名單,在公司甚至主動加起了班,而且長達數月。
4
你去找工作試試,現在的公司也非常的精,在招聘的時候就會主動去篩選那些能吃苦,抗壓能力強的人。
又能吃苦,又能抗壓,那不就是要加班嗎?
再加上,這些年職場企業里面的畸形文化,加班等于敬業。
以前還可以摸摸魚,應付一下加班文化,而現在完全不一樣了,你需要這份工作,你不想被裁掉,你的事就干。
對于企業來說,當然是喜歡這種員工啊。
員工越卷,企業就越能夠獲利。
因為,讓現有的員工加班,比新招人的成本要低太多,這筆買賣還是算得過來的。
并不是國家不想管加班,加班這個問題在各大企業已經樹大根深,涉及到的因素也很多。
加班已經成了一個系統性的問題了,不是單純的一個規定就能夠解決的。
他需要社會的逐漸完善,慢慢的去得到改善。
因為在被迫加班的人,都是生活很無奈的人,他們取證困難,維權更加困難,時間太長他們耗不起。
久而久之,就只能硬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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