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孩子是來報恩的吧!浙江嘉興,男孩過年收了3000元的壓歲錢,這天媽媽發(fā)現(xiàn)孩子偷偷拿著壓歲錢出門,本來擔心他會亂花錢,結果孩子回來后卻拿著一個金戒指和銀手鐲給到媽媽,媽媽差點當著孩子的面就哭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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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女士的兒子今年9歲,這孩子過年收了3000塊壓歲錢,揣在兜里還沒捂熱乎呢,就偷偷出了門,姚女士還發(fā)現(xiàn)他的壓歲錢也一起給帶走了,當時她還擔心,孩子不會是禍禍那些玩具卡片或者游戲充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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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孩子回來的時候,手里攥著一個小袋子和一杯奶茶。他把東西往媽媽跟前一遞,姚女士打開一看,愣住了,里面躺著一個金戒指和一個銀手鐲
還沒等她反應過來,孩子隨口蹦出來一句話,直接讓她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孩子說:給媽媽花錢,我一點也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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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小家伙是去金店了。平時媽媽念叨過想要的首飾,他都記在心里。憑著這點記憶,用那3000塊壓歲錢,給媽媽置辦齊了。順道還繞去奶茶店,買了媽媽最愛喝的那一口。完事兒一路小跑回家,就想看看媽媽驚喜的樣子
不得不說,這個孩子是真懂事,9歲的年紀,正是看見零食走不動道、可這孩子,愣是把這么大一筆“巨款”,一分沒留,全換成了媽媽的首飾
不過話說回來,那金店的老板膽子也夠大的。一個9歲的小孩,拿著幾千塊錢來買金戒指,店員居然就這么賣了?
這要換個思路想,萬一這孩子是偷拿了家里的錢,或者是個壓根不懂事的“小敗家子”,那這買賣肯定得鬧糾紛,結局可就不是感動,而是憤怒了
嚴格來說,8歲以上的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小額消費。花3000塊買金首飾,顯然超出了這個范疇。如果家長不認賬,這筆買賣是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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