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準格爾旗一露天煤礦污染肆虐 生態民生遭重創 環評與監管存重大漏洞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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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眾反映,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納日松鎮沙堰村致富露天煤礦存在嚴重生產污染問題,礦區生態環境遭毀滅性破壞,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嚴重侵害,該煤礦環評手續合規性存疑、未按環評要求生產作業的行為,以及當地監管部門的履職缺位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相關責任追究與嚴查徹查工作亟待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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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場調查發現,致富露天煤礦開采面大片土地裸露,無任何生態防護與抑塵措施,生產作業區成為粉塵污染重災區。作業時,大型生產機械卷起滾滾黑色煙塵,如“黑色龍卷風”騰空而起,粉塵鋪天蓋地擴散,即便在十公里外仍清晰可見。受此影響,礦區周邊的農田、道路被厚厚的黑色灰塵全面掩蓋,耕地土壤受粉塵污染面臨耕種隱患,道路能見度大幅降低;居民區更是深陷粉塵圍城,空氣中黑色粉塵彌漫,居民日常開窗、出行均受嚴重影響,身心健康遭受直接侵害,生態環境與民生權益被肆意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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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來看,該煤礦的一系列行為已涉嫌多項違法違規,相關責任依法難逃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未經審批不得開工建設,經批準后必須嚴格落實環評中確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而致富露天煤礦環評手續存在嚴重疑點,且明顯未按環評要求開展生產作業,其行為已違反上述規定,環保部門可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或生產,并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款,同時可責令恢復原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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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煤炭工業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明確要求,露天礦采剝作業區道路應定期灑水或噴灑抑塵劑,原煤轉載、儲存等產塵環節需設置高效除塵設施 。該煤礦未落實任何有效抑塵措施,導致粉塵無組織大量排放,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不僅面臨2萬至20萬元的罰款,若造成嚴重污染,其關鍵生產設備可被查封扣押,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關閉。更為嚴重的是,若其污染行為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基本農田功能喪失等后果,還將涉嫌污染環境罪,相關責任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面臨有期徒刑、罰金等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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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污染事件的爆發,不僅暴露了企業為追求生產效益漠視生態環保、無視法律法規的惡劣行徑,更凸顯出當地監管部門存在履職缺位、監管形同虛設的嚴重問題。按照相關監管要求,環保、自然資源等部門應定期對轄區內礦山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制止并查處違法排污行為。但致富露天煤礦的嚴重污染問題長期存在,粉塵肆虐未得到有效管控,足以說明當地監管環節存在重大漏洞,相關監管部門及責任人的失職行為,同樣需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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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保護是底線、紅線,民生權益不容侵犯,法律法規更不容踐踏。此次致富露天煤礦污染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社會各界強烈要求當地相關部門立即行動,對該煤礦的違法排污行為開展嚴查徹查,全面核查其環評手續合規性,依法對企業作出嚴懲重罰,責令其立即整改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民事賠償等責任;同時,啟動對當地監管部門的責任倒查,對失職瀆職人員嚴肅追責,以儆效尤。
此外,相關部門更應以此為戒,全面開展轄區內礦山企業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日常監管與常態化巡查,堵住監管漏洞,切實扛起生態環境保護與民生保障的責任,讓法律法規真正成為生態環保的“護身符”、民生權益的“保護墻”,守護好鄂爾多斯的綠水青山與群眾的正常生活。
來源:微信公眾號潤合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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