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85年,手里剛攥緊權柄的司馬光,辦了一樁叫人心里發毛的案子。
他大筆一揮,要拿一個叫阿云的女子的命。
說起來,這壓根不算啥驚天動地的大事,頂多算個陳芝麻爛谷子的舊賬。
十幾年前,那是宋神宗親自開口免了罪,卷宗都封存吃灰了。
可這位新宰相就是過不去這個坎。
哪怕歲數都六十七了,哪怕剛坐上相位忙得腳不沾地,他硬是跟這么個不起眼的小民女杠上了,非得讓她人頭落地不可。
咋回事?
因為這女子背后,站著當年的死對頭王安石。
乍一聽,像是公報私仇的小家子氣,可你要把司馬光的履歷表攤開細看,才發現水深著呢。
那個教科書里“砸缸救友”、腦瓜子靈光的機靈鬼,長大了咋就成了跟個弱女子過不去的狠角色?
這里頭,埋著兩套南轅北轍的算賬路數。
咱把日歷往回翻二十年。
那會兒,司馬光跟王安石別說不是仇人,簡直是鐵哥們,恨不得穿一條褲子。
倆人都正當年,肚里都有墨水,都憋著勁想讓大宋硬氣起來。
可等宋神宗坐上龍椅,想變法圖強的時候,這倆人的算盤珠子就撥不到一塊去了。
當時北宋日子不好過,里外都缺錢。
王安石的路子是“摟錢”:既然窮,那就變法,搞搞經濟,把蛋糕做大。
司馬光的法子是“省錢”和“守舊”。
他是個死腦筋:老祖宗的規矩動不得。
要是出亂子,那是干活的人不行,不是規矩有毛病。
按說這兩條道能互補,可趕上那個節骨眼,直接成了火星撞地球。
那場有名的“阿云案”,就是兩套邏輯頭一回硬碰硬。
山東有個丫頭叫阿云,還在給親娘守孝呢,就被家里硬塞給了一個丑八怪。
阿云不樂意,半夜摸起刀想弄死丈夫,奈何力氣跟不上,只切斷了男人幾根指頭。
按大宋那會兒的法律,謀殺親夫必須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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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安石覺得:這婚事是在服喪期定的,壓根就不作數。
既然不是兩口子,就算不上“謀殺親夫”,再加上后來她是自首,得輕判,蹲幾年大牢也就行了。
神宗聽了覺得在理,阿云這才撿回條命。
可這事在司馬光眼里,簡直是把天捅了個窟窿。
他的賬是這么算的:三綱五常那是社會的承重墻,媳婦殺漢子,那是反了天了,倫理都不要了?
要是拿個“婚約無效”的借口就放過,往后規矩還咋立?
在他看來,阿云活不成。
既然禮教不能死,那她就得死。
那時候皇上護著王安石,司馬光吵不過。
氣得他也犯了倔勁:老子不陪你們玩了。
這老頭直接辭了京里的官,跑到洛陽,這一窩就是十五年。
這十五年他在洛陽忙活啥呢?
大伙都知道他攢出了一部跟《史記》平起平坐的《資治通鑒》,可沒人曉得他日子過得有多苦。
當官的哪個不是豪宅住著、歌女養著、姨太太娶著?
司馬光偏是個另類。
他窩在窮胡同的破屋里。
夏天熱得像在蒸籠里發面,冬天冷得像掉進冰窟窿。
為了寫書不受打擾,嫌地上吵鬧,索性在屋底下刨了個地洞,天天鉆洞里爬格子。
洛陽人都笑話他是“山頂洞人”,他壓根不當回事。
在做人這本賬上,司馬光算得比誰都清,甚至有點“潔癖”。
這輩子不納妾、不養小的,就守著發妻張氏過日子。
在那個講究“多子多福”的年代,簡直是個奇葩。
張氏結婚三十多年也沒生個一男半女,急得團團轉,主動勸他找個小的。
司馬光腦袋搖得像撥浪鼓:“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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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不死心,有回偷摸買了漂亮姑娘,趁他在書房,把人推進去。
司馬光連眼皮都不抬,直接把大活人當空氣。
那姑娘在那兒杵了半天,臉都沒地兒擱,最后只能灰溜溜走了。
實在沒招,兩口子從族里過繼個侄子頂門立戶。
司馬光對自己摳,對家里人更摳。
后來老婆走了,這位當過高官的學界泰斗,竟然窮得連棺材本都湊不齊。
最后逼得沒法子,把家里僅有的那點薄田賣了,才勉強把喪事辦下來。
故事要講到這兒,司馬光那就是個圣人,是個讓人豎大拇指的大學者。
可歷史這玩意兒邪門就邪門在,私德滿分的好人,未必是個能安邦定國的好官。
當時針轉到1085年,神宗駕崩,小哲宗上位,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
六十七歲的司馬光,被八抬大轎風風光光請回了東京汴梁。
那一刻,大宋的苦日子算是來了。
重新抓權的司馬光,跟換了個人似的。
或者說,那個當年機靈的砸缸少年死透了,活下來的是個要把“過去”全撈回來的倔老頭。
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把王安石搞了十多年的新法,統統廢掉。
記住了,是“統統”。
這會兒,連蘇軾都看不下眼了。
蘇軾當年也反對王安石,也沒少吃掛落。
但他講道理,勸司馬光:“法子別管新舊,好用就行。”
意思是:王安石那套,有的確實折騰人,像青苗法;但有的真不錯,像免役法,百姓出錢免得服役,不耽誤種地,國庫也有進項,這個得留啊。
司馬光聽了嗎?
左耳朵進右耳朵出。
他的腦回路特簡單:王安石弄的東西,那就是毒藥,就是違背祖宗家法的。
要拆,就得拆個底兒掉。
誰敢廢話,誰就是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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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剛啰嗦兩句,就被司馬光嫌棄,直接靠邊站。
當年沾過新法邊的官員,不管多能干,一律發配到嶺南去喂蚊子。
這就是司馬光的“決策路數”:非黑即白。
既然變法派錯了,那沾邊的都得一棍子打死。
緊接著,就有了開頭那一出。
他把十幾年前的“阿云案”刨了出來。
那會兒阿云早就過上太平日子了。
可司馬光不管,他要借阿云的人頭,祭奠他心里的“禮教”,證明王安石當年“瞎胡鬧”。
阿云被改判死刑,立馬砍頭。
這哪是殺人,分明是立威,告訴大伙:大宋的天,變回老樣子了。
要說廢新法、殺阿云還是家里橫,那司馬光對外頭的那筆賬,算得能讓人一口老血噴出來。
神宗那會兒,變法雖說有人罵,但家里確實有底子了,軍隊在西北那是硬碰硬打了不少勝仗,從西夏嘴里摳出了米脂這幾個軍寨。
這可都是當兵的拿命填出來的地盤。
司馬光掌權后,卻干了個讓所有武將下巴掉地上的事:把這些地盤,白送還給西夏。
憑啥?
司馬光心里的算盤是這么打的:咱大宋是講究禮儀的大國,得有大國樣兒。
跟西夏打仗,那是咱貪圖人家地盤,這不厚道。
只要把地還回去,感化他們,人家肯定不好意思再來找茬,邊境不就太平了?
這簡直是書呆子誤國。
當時武將們拼了老命反對,說這是資敵,是賣國賊。
司馬光那是油鹽不進,非要把米脂四寨送回去。
要不是武將們最后實在頂不住壓力硬扛著,連更要命的河湟地區差點也被他打包送人了。
結果咋樣?
西夏人拿了地,感動了沒?
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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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笑話大宋是冤大頭,到嘴的肥肉更多了,轉頭整頓兵馬,接著在邊境線上磨刀霍霍。
大宋不光白丟了地,連當兵的心都給傷透了。
1086年,司馬光走了,活了68歲。
他走的時候,京城老百姓哭得稀里嘩啦,覺得走了位“大清官”、“活菩薩”。
確實,論個人修養,沒得挑。
清廉、忠心、不貪錢、不好色,還寫出了《資治通鑒》。
就連死對頭王安石,聽到死訊都感慨,說他是“世間少有的忠臣”。
可是,作為大宋的宰相,他留下了啥爛攤子?
他親手掐滅了富國強兵的火苗。
王安石早就預言過,廢了新法,靠變法攢的那點家底,大宋頂多撐個三十年。
等錢花空了,再去刮地皮,天下必亂。
不幸言中了。
從司馬光廢法,到北宋亡國的“靖康之恥”,中間統共也就四十來年。
有人罵他是“大宋掘墓人”,說他是奸臣。
這話有點重。
他不是奸臣,他只是個被道德潔癖蒙了眼的庸才。
北宋名臣韓琦評價得最毒辣:“司馬光才學高但太偏激,根本不是當大官掌舵的料。”
這話,真是一針見血。
很難想象,那個在院子里機靈砸缸的小伙子,咋就一步步變成了后來那個死板迂腐的老頭子。
或許,當一個人把手段當成了目的,把“老祖宗的規矩”供成了碰不得的神像,忘了治國根本是為了讓百姓過好日子、讓國家別受欺負時,這悲劇早就注定了。
在歷史的功過簿上,私德的“滿分”,填不平治國的“大坑”。
司馬光是個好人。
但對大宋來說,這個好人,代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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