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美玉制衣有限公司老板覃先生在社交平臺發布短視頻,稱自己在光大銀行辦理的“樂惠金”準貸記卡,多年前正常使用無逾期還款,卻被標記為逾期,且因為系統錯誤,被云閃付App顯示其欠款1000萬億,一系列遭遇導致他“征信異常”,在申請貸款時被多家銀行拒絕。雖然征信后來恢復如初,但是自家工廠資金鏈出現問題。
覃先生說,他要求賠償相關損失,但光大銀行僅提出支付約三萬元的賠償。覃先生表示自己因此事損失巨大,影響工廠,要求對方至少賠償200萬元。
而對此,云閃付方面答復覃先生稱,之所以在App上顯示拖欠銀行一千萬億元,是根據光大銀行傳輸的實時數據得來。而光大銀行知情人士曾向界面新聞表示,覃先生確實沒有發生過逾期,第三方平臺為什么顯示錯誤,銀行方面并不清楚。
一條逾期記錄
2015年,彼時覃先生經營的制衣廠正處于事業上升階段,為了能夠緩解工廠的資金壓力,他在當年辦理了中國光大銀行中山分行的“樂惠金”準貸記卡,該卡授信金額10萬元,兼具儲蓄與信貸功能,銀行宣傳“隨借隨貸、60天內結清”。
此后,覃先生一直正常使用這張銀行卡,2月12日他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他用這張卡時正常使用正常還款,從來沒有逾期過,且征信也是好的。2022年,他向當地多家銀行申請貸款時,無一例外都被拒絕。后來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自己被拒絕的理由是名下這張“樂惠金”準貸記卡存在逾期。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了覃先生2017年9月至2022年7月的征信報告,報告顯示其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時,那張“樂惠金”準貸記卡的還款記錄為“2”。2021年11月份,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向當時各中山銀行機構下發的《正確解讀個人信用報告“準貸記卡”還款記錄的提示函》顯示,記錄"1"對應逾期1-30天,"2"對應逾期31-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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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先生的征信記錄
但覃先生表示,在那張準貸記卡上,自己從來沒有出現過逾期,此后他便與光大銀行溝通。2022年9月,光大銀行向覃先生發來短信,表示“相關樂惠金卡的征信信息暫時不會在征信報告中體現。后續我行將在系統升級后,恢復樂惠金卡在人行征信報告中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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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的客服短信回復
本以為事情已經了解清楚,覃先生便再次去銀行申請貸款,但依舊碰壁。2022年10月,當覃先生登錄中國銀聯旗下的云閃付App時,發現自己那張“樂惠金”準貸記卡竟然拖欠了銀行一千萬億元。這離譜的數字讓覃先生意識到,系統可能出錯了,此后他多次與光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和云閃付溝通,直到2023年12月末,那一千萬億元欠款記錄才在App上消失。
這期間,覃先生依舊無法從其他銀行貸款。“在此期間我有28個月無法貸款,所有的銀行都拒絕審批,都說是那張‘樂惠金’準貸記卡逾期記錄所導致的。”覃先生說,為了償還銀行貸款、還供應商的錢、給員工發工資,他不得已將倉庫內六七百萬元的貨物打折處理。
隨后,覃先生要求光大銀行方面賠償其相關損失至少200萬元,但對方表示僅能支付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間的利息損失,金額約三萬多元。直到現在,關于賠償金額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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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先生云閃付app顯示拖欠銀行一千萬億元
各方回復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中國銀聯今年2月6日就此事答復覃先生的錄音中,相關負責人就之前出現的欠款一千萬億元信息表示,經核實,云閃付是根據合作銀行傳輸的實時數據為用戶提供信用卡賬單查詢服務。所顯示數據,已于當時更新傳輸,與實際賬單情況同步。
覃先生隨后詢問:“就等于說欠款一千萬億,是(光大)銀行那邊推送過來的是吧?”中國銀聯方面對此說法表示肯定。當覃先生再次詢問為何該欠款信息數額這么多,顯示一年多都未處理?對方依舊表示是根據合作銀行傳輸的數據為覃先生提供展示。“(光大銀行)他們給我傳輸的是這樣,然后我們是這樣展示的,后續的已經更新了傳輸數據,與實際的賬單同步。”
今年1月,光大銀行知情人士曾向界面新聞表示,覃先生反饋的情況基本屬實,且其確實沒有發生過逾期,但第三方平臺為什么顯示錯誤,銀行方面并不清楚,光大銀行方面曾提出,支付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間的利息損失,金額約三萬多元,但這一方案覃先生并不認可。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23年,建設銀行、光大銀行陸續發布公告,停止新發行準貸記卡產品。云閃付客服也曾回應界面新聞稱,信用卡相關還款數據由銀行報送,建議用戶向發卡行核實。
2月11日,紅星新聞嘗試致電覃先生當初辦理“樂惠金”準貸記卡的光大銀行中山分行,但電話號碼顯示為空號。隨后記者嘗試聯系中國銀聯方面有關負責人,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據界面新聞報道,有銀行人士分析認為,1000萬億欠款應該是系統錯誤導致,雖然不知道具體問題出在哪兒,但從事件的時間線上判斷,在覃先生的事情發生前,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注意到了相關問題,并曾下發《提示函》要求銀行做好相關標記的識別。但銀行授信高度信息化,征信系統信息在銀行授信權重中占比很高,征信系統有任何問題,信貸員不可能憑《提示函》突破授信審批“紅線”。
律師分析
陜西漢廷律師事務所魏楨培律師分析認為,就本起事件而言,責任劃分是關鍵。光大銀行作為數據源頭,若因其系統錯誤生成并傳輸了錯誤信息,則需承擔主要責任。云閃付作為展示平臺,若僅依規展示銀行提供的數據,則責任較輕。司法實踐中,往往需要在先依據有效證據并查明有關事實的基礎上,進而根據各方過錯程度厘清責任比例。
魏楨培律師同時提出,覃先生的賠償訴求面臨舉證挑戰。征信報告并非貸款審批的唯一依據,銀行還會綜合評估經營狀況與還款能力。因此,他需提供確鑿證據,證明征信錯誤直接導致了貸款被拒及經營損失,方能獲得法院支持。其主張的百萬元損失與銀行提出的數萬元補償之間差距巨大,最終結果取決于法庭對因果關系的嚴格認定。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趙良善認為:假如光大銀行作為錯誤征信信息的報送主體,未履行真實、準確報送信息的義務,存在系統錯誤且未及時更正,假如云閃付與銀聯未合理核驗數據即展示極端錯誤欠款信息,二者均存在一定過錯,或需共同向覃先生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包括更正征信、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全部實際損失及維權費用等;同時光大銀行還可能構成違約責任,雙方還可能面臨央行及金融監管部門作出的整改、罰款等行政監管處罰。
趙良善認為,目前仍未查清問題根源,直接將責任單方面歸為光大銀行,并不妥當,應當先厘清云閃付與光大銀行各自的過錯與責任邊界。
另外,當事人將資金鏈出現問題完全歸咎于貸不到款,這一說法也需要客觀看待:征信良好,并不等于銀行必然放款。銀行放貸除了參考征信,還要綜合評估企業經營狀況、還款能力、負債率、現金流、擔保措施等多項條件,征信只是其中一項準入門檻,而非獲得貸款的充分條件。
趙良善指出,覃先生主張的200萬元賠償無法確保全額獲得法院支持,但有證據證明的直接經營損失、資金成本、違約損失及合理間接損失,法院或會予以支持,無憑證、純預期利潤及與侵權行為無直接因果關系的損失則可能被酌減或駁回;覃先生若要實現較高額賠償并勝訴,關鍵在于完整舉證銀行與云閃付的過錯、征信錯誤與工廠損失之間的直接因果關系,以及各項損失的真實依據,同時可將兩方作為共同被告起訴,并申請司法審計確定損失金額。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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