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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開年第一個工作日,商南縣人民法院東崗法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堅守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就地化解、實質化解的工作理念,高效辦結三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三案原告均自愿申請撤訴,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為新一年法庭工作起好步、開好局奠定堅實基礎。
據悉,該三起案件均源于建材買賣過程中產生的欠款爭議。原告均為本地建材供應商,被告方則一致以“所供建材存在質量瑕疵”為由,拒絕支付剩余貨款。臨近春節期間,雙方對立情緒愈發激烈,協商陷入僵局、矛盾一觸即發。承辦法官敏銳意識到,若簡單采取判決方式處理,不僅會面臨質量鑒定周期長、雙方訴訟成本增加的現實問題,更可能進一步激化積怨,破壞雙方長期以來的商業合作基礎,影響轄區市場主體正常經營秩序。
為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真正實現實質性解紛,承辦法官牢固樹立“審理者亦是治理者”的工作理念,在春節前夕便主動介入案件調處。針對“供貨方急于回籠資金過年”與“購貨方對建材質量心存疑慮、不愿付款”的雙重痛點,法官精準施策、靈活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調解方法,多措并舉打破對立僵局:一方面,采取“背對背”約談模式,分別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交流,耐心傾聽訴求、疏導負面情緒,緩解雙方對抗心理,引導當事人理性看待爭議;另一方面,精心選取同類生效案例開展類案釋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讀法律規定,清晰剖析訴訟風險與成本,引導雙方跳出“非贏即輸”的思維定式,從長期商業合作、自身信譽口碑等角度,理性算好“經濟賬”“信譽賬”“人情賬”。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法官多輪耐心細致、入情入理的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的態度逐漸軟化,對立情緒逐步消解,節日期間仍保持溝通協商,矛盾化解出現“破冰”轉機。節后上班首日,三案被告均主動履行付款義務,將拖欠的全部材料款足額支付給原告;原告方在收到貨款后,均第一時間向法庭提交撤訴申請,三起僵持多日的買賣合同糾紛,在開年第一天同步畫上圓滿句號。從“爭執不下、劍拔弩張”到“握手言和、互利共贏”,案件的高效化解,不僅依法維護了轄區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更成功修復了雙方來之不易的商業信任,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開年即沖刺,實干啟新程。此次三起糾紛的集中高效化解,是東崗法庭深耕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推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生動實踐和具體縮影。2026年,東崗法庭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定位,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思路,持續推動調解工作向前端延伸、向基層延伸、向源頭延伸,不斷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充分發揮“小法庭”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大作用”,以更務實的作風、更高效的服務、更高質量的司法,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新需求,全力將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訊員 黃婷)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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