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郟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劉某飛等涉嫌尋釁滋事案件情況的通報。這是繼2月21日首次通報后的第二次官方發聲。一起社會犯罪案件,官方在三天內連續發布兩次通報,本身就意味著這件事的性質極為惡劣,對法治底線的沖擊力可見一斑。
通報開篇即點明:該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省、市、縣高度重視”。短短一句話,信息量巨大。這意味著,這件事已經超越了打人者劉某飛在當地所屬的那個圈子。即便他在當地有著所謂的“能量”,但這個能量能延伸到市一級,也絕不可能到達省里;即便真能到省里,面對如此惡劣、帶有明顯黑惡性質的暴力行徑,在當下掃黑除惡常態化的法治環境中,也無任何人敢于包庇。這份通報,首先是給公眾吃下的一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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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誤打三人”再毆少女,囂張絕非一日養成
此次通報披露的細節,比首次通報更加觸目驚心。19時40分發生碰撞,楊某電話“搖”來兒子劉某飛。19時45分,劉某飛與妻子韓某娜到場,壓根沒有詢問母親事情經過、沒有了解糾紛原委,上來就直接動手。他們先誤毆了在場的郭某、張某凡、薛某源三名路人,發現“打錯了”,轉身又對15歲的丁某樂施以暴力。
這個細節值得深究:誤打三人后,他們本可以收手,本可以意識到自己“沖動了”,但他們沒有。暴力的慣性驅使著他們繼續尋找目標,最終將拳頭砸向了真正的當事人——一個年僅15歲的女孩。這種肆意毆打他人的行為,這種目空一切的囂張,不可能是“一時沖動”就能解釋的。它大概率是長期養成的習慣,是在某個小圈子里欺壓他人、無人敢管之后,才能養成的兇惡。正如有網友所言,有些面相背后,往往藏著長期橫行鄉里的底子。我們當然不主張“以貌取人”,但這起事件提醒當地有關部門:既然要抓典型,就該深入調查劉某飛的社會背景、過往行徑,相信定會有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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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天批捕:司法效率背后的法治決心
通報中最具分量的信息,是時間線:2月21日,郟縣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劉某飛、韓某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月24日,郟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二人批準逮捕。
從傳喚到逮捕,僅僅用了3天。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普通的社會治安案件,從刑事拘留到批準逮捕,法定期限一般是30天左右,37天之內檢察院要么逮捕要么取保候審。而此案,3天就完成批捕,且中間還隔著春節假期。如此迅速的司法效率,只有一種解釋:督辦這起事件的層級,已經遠遠超出了縣級乃至市級范圍。上級部門的強力介入、輿論的高度關注,讓這起案件必須以最快速度辦成鐵案,為后續的公訴審判打下堅實基礎。
3天批捕,釋放的信號再明確不過:法治社會容不下街頭暴戾,更容不下黑惡勢力的囂張。對惡的嚴懲,是對潛在作惡者的最強警示。只有這樣,那些習慣了用拳頭說話的人才會知道:伸手必被捉,捉住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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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容忍”的背后:通報表述的取舍與思考
通報最后強調:“下一步,我們將堅持零容忍,對侵害未成年人、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懲治,絕不姑息。真誠感謝媒體和網民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這番表態值得肯定,但有必要厘清一個認知:這起事件的核心,真的只是“侵害未成年人”嗎?不。侵害未成年在這起惡性事件中,只是眾多惡劣情節中的一環。這起事件最刺痛公眾的,是施暴者的囂張,是那種“想打誰就打誰”的橫行無忌,是掃黑除惡多年之后,竟然還有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此蠻橫。
用“侵害未成年人”作為通報的主題詞,固然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政策導向,但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淡化了這起事件的本質——它本質上是一起帶有黑惡性質的尋釁滋事,是一面折射地方治安生態的鏡子。不懂的人會覺得這是個例,就是一個上了熱搜的偶發事件;但懂的人,尤其是一線治安工作者都能看明白:這種囂張,往往是一個地方治安氛圍的縮影。一個地區如果長期存在某種暴力橫行的小氣候,才會養出這種動輒揮拳的“底氣”。
當然,如此迅速的處理,3天逮捕這樣的惡人,還是值得充分肯定。這證明法治的底線沒有被突破,證明輿論監督發揮了作用,證明上級部門的介入是及時而有力的。

四、冷靜的勇氣:比憤怒更有力量的,是用規則捍衛正義
面對如此暴行,僅僅停留在情緒的發泄是不夠的。我們需要一種“冷靜的勇氣”——一種在憤怒過后,依然能清醒地運用規則與智慧去捍衛正義的勇氣。讓每一次惡行都必然伴隨著高昂的成本與嚴厲的后果,就是最切實地抑制惡的蔓延。
此次郟縣案件的迅速偵辦、及時通報、依法批捕,正是司法機關在用實際行動證明:暴力不會“白打”,惡行必有代價。從傳喚到刑拘再到批捕,每一步都踩在法治的節奏上,每一步都在壓縮暴力生存的空間。
說到底,街頭不是擂臺,戾氣不是底氣,暴力從不是通行證。法治社會,拳頭是最低級的語言。我們不能總教弱者如何逃跑,更要讓惡人不敢伸手。當法律成為真正的底氣,當正義不再“春節休假”,15歲的女孩才能安心走在回家的路上。
最后,想對普通人說幾句:知人知面不知心,沖突當前,克制是智慧,示弱是策略。你永遠不知道,對面站著的是人還是鬼。任何時候,沖動都是魔鬼,法治才是護身符。

五、結語:批捕不是終點,追問仍需繼續
郟縣二次通報,三天火速批捕。對劉某飛、韓某娜而言,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審判;對丁某樂而言,身體的創傷需要時間愈合,心理的陰影更需要全社會共同撫慰。
但更想對當地有關部門說的是:安陽有“狗夫妻”的鬧劇,平頂山有這對夫妻的暴行——它們究竟是如何養成的?這絕不是巧合。每一個惡性案件背后,都可能隱藏著一方水土的治理積弊。我們需要追問:這樣的囂張,在當地是孤例還是常態?還有多少類似的“劉某飛”隱身于市井之間?
這起暴力事件,是一記警鐘。我們堅信,在法治的陽光下,任何暴行都將無處遁形。當暴力發生時,沒有純粹的旁觀者。每一次發聲、每一次舉證、每一次拒絕和稀泥的“調解”,都是在壓縮暴力生存的空間。讓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公民,都能安心地行走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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