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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21年4月,網約車司機李某與某汽車服務公司簽訂《車輛使用協議》,約定李某以分期付款方式使用案涉車輛,協議期限為36個月,總費用10.8萬元。協議明確約定,李某付清全部款項后,車輛所有權轉移至其名下。李某按約支付了前28期款項,共計7.56萬元,剩余3.24萬元尚未支付。
2022年8月,因汽車服務公司未能履行其他債務,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記在該公司名下的案涉車輛。李某以案外人身份提出執行異議,主張其已實際取得車輛所有權,請求排除執行。執行法院駁回異議后,李某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案件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與汽車服務公司簽訂的協議雖名為“使用協議”,但實質為以租代購的買賣關系。
雙方約定李某支付全部款項后車輛所有權轉移,符合買賣關系的核心特征。李某已支付70%的款項,且汽車服務公司出具書面確認函,同意李某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剩余款項,表明雙方已就車輛所有權轉移達成一致。李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實際占有使用車輛,且在法院查封前已取得車輛的實際占有權。
根據《民法典》關于動產物權變動的規定,李某對案涉車輛享有足以排除執行的權益。法院判決:不得執行案涉車輛,確認李某對車輛享有所有權。
法律分析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基于本案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在動產執行異議案件中,判斷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執行的權益,核心在于確定其是否對執行標的享有合法有效的物權。《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機動車作為特殊動產,其物權變動遵循交付生效原則,登記僅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以租代購”模式下,合同名稱雖為租賃或使用協議,但實質上是分期付款買賣關系。判斷雙方真實法律關系,應綜合考察合同目的、履行情況及雙方意思表示。若合同約定在支付全部價款后轉移所有權,且實際履行中買受人已占有使用標的物,即可認定為買賣關系,而非單純租賃關系。
本案中,李某與汽車服務公司簽訂的協議雖名為“使用協議”,但明確約定了支付全部款項后車輛所有權轉移,且李某已實際占有使用車輛,支付了大部分款項。盡管李某尚未付清全部價款,但汽車服務公司已出具確認函,同意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剩余款項,表明雙方對車輛所有權轉移已達成一致。這符合《民法典》關于動產交付生效原則的規定。
關于“登記對抗主義”的適用,雖然車輛登記在汽車服務公司名下,但根據《民法典》規定,動產物權變動以交付為生效要件,登記僅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在執行異議中,法院應著重審查案外人是否實際取得物權,而非僅關注登記狀態。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執行異議之訴中,法院對案外人權益的審查應以形式審查為主。若案外人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對執行標的享有真實有效的權益,且該權益形成于執行查封之前,應予以支持。本案中,李某提供了《車輛使用協議》、付款憑證、汽車服務公司出具的確認函等證據,證明其對車輛享有權益,且該權益形成于法院查封之前,符合排除執行的條件。
另外,執行程序中的審查重點在于權益的“形式合法性”,而非“實質真實性”。即使后續通過實體審判程序對權益作出相反認定,也應以實體審判結論為準。但在缺乏相反實體認定的情況下,只要執行法院經形式審查認定權益符合法定條件,就應依法予以確認。
律師寄語
隨著網約車行業的蓬勃發展,“以租代購”模式已成為車輛使用的重要方式,然而,由此引發的執行異議糾紛也日益增多,對司法實踐提出了新的挑戰。實踐中,許多“以租代購”合同雖名為租賃,實為買賣,雙方約定在支付全部款項后轉移所有權。此類案件的處理,關鍵在于“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
對于車輛使用人而言,為保障自身權益,應在簽訂合同時明確約定車輛所有權轉移條件、支付方式及時間節點,并保留好相關付款憑證和交接記錄。在發生執行異議時,應積極收集證據,證明自身已履行主要合同義務,對車輛享有真實有效的權益。
對于執行申請人而言,應充分關注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的真實權屬狀況,在執行前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避免因忽視執行標的物的權屬問題而影響執行效果。特別是在面對“以租代購”類案件時,不應僅以登記信息作為判斷依據,而應審查合同實質內容和履行情況。
需要強調的是,動產物權變動以交付為生效要件,登記僅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即使車輛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若實際使用人已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車輛占有,且對車輛享有真實有效的權益,仍可排除強制執行。
我們也提出以下具體建議,供您參考:
第一,重視合同簽署。 雖然合同名為“租賃”,但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賃期滿且承租方付清全部款項后,車輛所有權轉移至承租方”的條款,保留好合同原件。
第二,保留履約證據。 妥善保管每一筆付款的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或支付寶支付憑證,以及與銷售公司溝通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用以證明交易的連續性和真實性。
第三,及時主張權利。 在付清全部款項后,應立即要求銷售公司出具《結清證明》等權利憑證,并盡快敦促其配合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是徹底解決權利登記與實質分離問題的最佳方式,可以一勞永逸地避免后續風險。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不同法律規定、熱點、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視角。但需注意,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司法實踐中不同案例的細節千差萬別,切不可盲目參照。
如果您遇到類似糾紛難以解決,也建議您及時咨詢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朱現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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