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打個車還要多給2元-10元不等的節假日服務費,乘客不買賬了。
最近,在蕪湖跑網約車的吳師傅在大年初三晚上接了一單,乘客僅支付2.98元,還向平臺投訴費用異常,要回了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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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用了15元的打車優惠券,這筆17.98元的訂單乘客僅支付2.98元,其中包括2元節假日服務費。因此被平臺判處有責的時候,吳師傅都氣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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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網約車司機春運期間的收入,各平臺面向司機加收服務費本是常事,但也有司機表示“服務費不算多”。在人多車少的出行需求面前,部分司機在車內張貼告示加收服務費,引起了一些乘客的不滿。
本地人表示,一上車司機就亮出收款碼表示春節期間物價上漲,需要乘客額外支付春節服務費,5元、10元甚至60元都有;外地游客更是被震撼到:這筆費用是約定俗成的嗎?怎么感覺像道德綁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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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該不該多收春節服務費?此前已經有網約車司機和乘客吵開了,司機認為應該收,特殊情況特殊對待。乘客則認為自己在平臺支付了相關費用,司機不能兩頭吃。
本質上爭吵的核心還是錢。有乘客分享了自己的打車經歷:大年初二,上車后司機的第一句話不是手機尾號,而是“新年好,我們要加收10元過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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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2.7公里到手5.7元的訂單。乘客愣住了,打車時平臺也沒有提示,于是追問司機是私自收的嗎?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司機展示了收款記錄,確實有許多筆10元入賬。乘客表示:你過年出來跑車也不容易,我也不容易,這個錢我給不了。
平臺加收服務費,司機私下加收服務費。有乘客分析了自己需要支付2次春節服務費產生的問題:
第一、平臺禁止司機私下收紅包,司機不認可;
第二、乘客端支付的春節服務費,司機認為太少;
第三、雖然平臺有措施,但無法杜絕私下收費;
第四、以上三點導致乘客出行體驗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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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這名乘客建議平臺推出“節假日紅包車模式”的功能,允許司機向乘客收取紅包,金額由司機設定。
以平臺的6.6元服務費為例,流程如下:
1、如果司機不開啟這個模式,乘客只需支付平臺明碼標價6.6元的服務費,司機無權私下索要紅包。
2、如果司機開啟這個模式,平臺將取消6.6元,司機可以自己設收取的金額,比如10元。
3、這樣乘客在選擇下車地點時,就可以看到訂單金額了。如果正常車費為20元,平臺費用6.6元,司機到手26.6元。若司機選擇自主定價30元,司機到手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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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模式的核心邏輯是:允許平臺收費和司機自主定價兩種模式存在,乘客擁有提前知曉權和選擇權,且司機定價必須通過平臺,避免先上車后宰客。
這也相當于把網約車司機接單后,第一時間打電話告訴乘客需要額外收取費用的線下場景搬到了平臺:如果乘客同意就去接駕,如果不同意就取消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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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機表示,自己不想開口收服務費,就擔心討個沒趣還被乘客拒絕投訴,干脆就不出車了。還有司機表示,對這種貪得無厭的行為就應該舉報。
說到底司機收不收、乘客付不付是個人行為。不過這幾年私下加收費用的現象屢見不鮮,乘客端反對的聲音也越來越多。是這部分乘客被低價打車慣壞了嗎?還是平臺運價存在可以上調的空間?
另外,你們覺得“節假日紅包車模式”這個建議怎么樣?能不能解決司機加收春節服務費的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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