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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對于很多評論,我大多是開放的,除了被平臺屏蔽的之外。
當然,顛倒是非的受害者有罪論除外——這類評論我原則上直接拉黑,無論你此前有多認同我的觀點。
譬如上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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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條評論,很憤慨,我在第一時間選擇直接回復!
以自身臆測,用施暴烈度來反推受害者有罪,倒果為因的,這本就是一種流氓思維。
退一萬步講,即便那個15歲的女孩當時言辭激烈,甚至說了很難聽的話,那又如何?言語沖突和用磚頭砸臉、脫鞋抽打之間,本身便隔著法律與人性的雙重邊界。
當然,他自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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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認為指出一個邏輯謬誤便是杠精,這不過是正常人基于是非的基本判斷。
繼續說這件事,這對夫妻已經喜提手鐲,大過年的,婆婆也算是給自己兒子兒媳備了一份特殊的年禮。
不過,有幾個細節,還沒被認真對待,像下面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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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提到這兩個人的處置結果,追問的網友也只有寥寥數條。
如果他們只是路人,為什么站在那個位置訴諸暴力?
如果他們參與了,又為什么沒有出現在通報里?
不解。
還有,我想在這里認真說一件事。
有人可能覺得,這就是個素質低的人,遇事沖動,僅此而已。
但我不這么看。
沖動的人會打人,但沖動的人通常不會在打完一個15歲的女孩之后,繼續去打勸架的路人,繼續去推搡一個抱著嬰兒的母親,繼續在眾目睽睽之下旁若無人。
沖動有一個自然的衰減過程,而劉某飛的暴力是持續的、升級的、無差別的。
這種狀態,在心理學上更接近于一種長期形成的行為模式——他習慣了用暴力解決問題,習慣了沒有后果,習慣了周圍的人在他面前退讓。
這種習慣,不是一天養成的。
所以我想問的是:
在郟縣,在這條街上,在他生活的那個圈子里,過去有沒有人因為他的暴力行為付出過代價?有沒有人被他打過卻選擇了忍氣吞聲?有沒有人本可以阻止他,卻因為某種原因選擇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一個人能囂張到這個程度,背后一定有土壤。
當然,昨天文章被屏蔽的評論里,也有這樣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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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暴力事件,每一次有人做了令人發指的惡,這類聲音就會看到——把施害者定性為異類,定性為某種外來的污染源,然后問題就解決了,至少在評論區里解決了。
這有點像精神勝利法的一個變體。
不過,阿Q的精神勝利是向內的,他騙的是自己。
而這則評論是向外的,它在罵人的同時,也在幫整個環境開脫。
言下之意是好像歸結為異類,心里的憤怒找到了出口,義憤得到了安放,然后這件事就和自己環境無關了。
流什么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的人覺得自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用磚頭砸一個15歲女孩的臉,打完她,再去打勸架的路人,再去推搡一個抱著嬰兒的母親,是什么讓他如此確信,如此行徑,自己不會有任何后果?
魯迅寫阿Q,核心是用一套自我說服的邏輯,把現實的失敗和屈辱轉化成內心的勝利,然后什么都不用改變,繼續過日子。
相似么?
所以,與其開脫,倒不如追問我們生活的土壤里,還藏著多少個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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