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子因扁桃體發炎,2月13日在湖南安化人民醫院輸液時,因藥物過敏不幸離世。事后醫院說是女子自己過敏,還不讓家屬看尸體,扔出11萬就想打發人。一條人命,難道就值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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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是大年二十六,新春佳節越來越近。
湖南益陽安化一名27歲女子因為扁桃體發炎,嗓子疼得厲害,咽口水都費勁,實在扛不住了,下午3點就在丈夫陪同下前往安化人民醫院看病。
醫生檢查完,說就是扁桃體發炎,不算嚴重,輸點液好得快,就讓護士去配藥準備輸液。
丈夫當時還特意問了一句,要不要問下過敏史,護士瞥了他一眼,說“常規藥,不用問,沒事”。
現在想想,就是這句“沒事”,直接把好好的一個人,推向了死亡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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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很快就配好藥,過來給女子扎針,針頭扎進去,藥剛滴了4秒,女子突然皺起眉頭,捂住胸口,趴在了桌子上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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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胸悶,好難受……”這是女子對丈夫說的最后一句話,說完就眼前一黑,直挺挺地暈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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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當時就懵了,腦子一片空白,反應過來后,立馬關掉了輸液管上的開關,瘋了一樣大喊醫護人員,聲音都喊啞了。
可你猜怎么著?負責輸液的護士過來,就只是拔掉了輸液針,連看都沒仔細看女子一眼,轉身就走了。
旁邊路過一個護工,瞥了暈倒的女子一眼,嘴里還嘟囔著“多大點事,可能就是暈針”,也沒停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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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丈夫好不容易找到醫生,推來急救設備的時候,已經過去十多分鐘了,女子早就沒了意識,徹底休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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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搶救了一個多小時,最后還是搖了搖頭,跟丈夫說“對不起,我們盡力了,沒救過來”。
丈夫一下子就癱倒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好好的一個人,上一秒還能跟他說話,下一秒就沒了,換誰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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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看看妻子的尸體,想再好好陪陪她,可醫院的人卻攔著不讓,說“事情沒調查清楚,不能看”。
更讓人憤怒的是,沒過多久,醫院就派人來找他談,說這事是女子自己對藥物過敏導致的,跟醫院沒關系。
然后就扔出一個方案,說愿意出11萬的人道主義賠償,讓他簽字了結,還說“這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11萬?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就值11萬?
丈夫當場就拒絕了,他指著醫院的人說:“我親眼看到你們護士沒問過敏史,沒做皮試就用藥,出事了沒人救,你們憑什么說沒責任?”
后來才知道,護士給女子用的是頭孢類藥物,這種藥,按規定必須先問過敏史、做皮試,確認沒事才能用。
可這家醫院的護士,為了圖省事,直接跳過了最關鍵的兩步,說白了,就是失職,就是不負責任!
丈夫崩潰控訴:過敏發作的黃金4分鐘,他拼命呼救,卻遲遲不見醫護人員趕來,眼睜睜看著妻子生命流逝。他親眼目睹妻子從鮮活到冰冷,不過短短幾分鐘,好好的一個人進醫院,卻再也沒能走出來。
這位丈夫和其他家屬對醫院提出了3方面質疑:
第一,醫院為什么在輸液前,既沒有詢問過敏史,更沒有做皮試,直接輸注了含有頭孢曲松鈉的液體。
第二,醫院搶救不及時,明明喊了護士,護士僅僅是拔了針,未能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醫生來得更晚,錯過了“黃金四分鐘”搶救時間。
第三,醫院為什么不讓家屬查看遺體,而是早早要求簽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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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是意外,但搶救的滯后、流程的疏漏,真的能全歸為“自身原因”嗎?頭孢類藥物過敏風險人盡皆知,用藥前的風險評估、過敏告知、應急準備,是否真正落實?當患者突發嚴重過敏反應,急救設備與人員為何沒能第一時間到位?
生命從不是冰冷的“意外”二字可以概括,也不是11萬就能衡量價值。這位年輕女子,是女兒的依靠、丈夫的摯愛、家庭的全部,她的離去,讓一個家徹底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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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回應“自身過敏”,看似有理有據,卻忽略了醫療的初心是守護生命,而非規避責任。我們理解過敏的不可控性,但更期待醫院直面爭議,公開完整診療與搶救記錄,給悲痛的家屬、給公眾一個交代。
愿逝者安息,更愿每一次就醫都能被認真對待,每一個生命都能被溫柔守護,別再讓一次普通就醫,變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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