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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精選:
方猛是某出國咨詢公司人力資源主管,勞動合同約定公司可根據(jù)生產經營狀況并依據(jù)公司規(guī)章制度以及方猛的能力、表現(xiàn)安排調整方猛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薪酬,方猛保證服從公司的管理和安排,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
2022年1月18日下午公司發(fā)出19日開員工大會通知,當天下班前方猛向人事經理鄔某明提出調休申請,稱1月19日下午要回家過年,不參加公司的年終總結與新年工作部署會議,鄔某明回復要請示領導。
2022年1月19日上午,公司總經理范總與方猛確認其過年屬于例行性過年,故要求方猛更換例行性過年日期,參加公司會議,其調休申請沒有被批準。
2022年1月19日下午1點46分,方猛發(fā)布朋友圈文字內容為“管天管地、什么都管屎屎屎”,圖片文字內容為“哈哈!他媽了b的!”以及“哈哈!他媽了個b的”。
2022年1月20日,基層管理者會議上,方猛認可文字及配圖是因當天公司領導未批準其請假導致的,公司要求方猛反省自身行為并作出深刻書面檢討。方猛認為是公司不尊重當?shù)仫L俗,才發(fā)布此條朋友圈以表不平,并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2022年1月25日,公司作出《關于方猛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通報》,載明的內容大意為:方猛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不當言論及疑似言語辱罵性圖片在公司員工圈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其言行已觸犯公司《員工手冊》中相關制度。同時作為一名教育行業(yè)人力部門的中層管理者,其言行已與其現(xiàn)在的職位不匹配。基于方猛以上情況,以及對待錯誤拒不改正的態(tài)度,公司免去方猛人事主管職務,調整職務為人事專員。調整為人事專員后,方猛工作內容、工作時間沒有變化,薪酬中取消了職務補貼600元,其他不變。
2022年2月7日,方猛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撤回《關于方猛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通報》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仲裁委不予支持。
方猛不服,訴至法院。
方猛認為,朋友圈內容雖然是上班時間發(fā)布的,但公司并沒有禁止員工使用社交工具,朋友圈內容有同事予以回復,但大部分同事給予的都是點贊,說明同事也是認可方猛的想法和做法。
公司表示,方猛針對公司未同意其請假而發(fā)辱罵性內容,根據(jù)《員工手冊》中的相關規(guī)定,在工作時傳播負能量,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tài)度等進行懲處。對此,方猛表示,《員工手冊》是他在2018年至2019年左右與同事胡某冰共同編制然后下發(fā)的,沒有召開員工代表大會通過,制定程序不合法,不能作為依據(jù),且規(guī)定中的負能量在員工手冊中未有定義。
一審判決:因申請休假未獲準許而發(fā)朋友圈相關內容,實屬不妥
一審法院認為,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
根據(jù)本案查明的事實,方猛作為一名教育行業(yè)人力資源部門的管理者,因申請休假未獲準許而發(fā)布案涉朋友圈相關內容,實屬不妥。公司根據(jù)方猛的行為及工作實際作出職務調整并無不妥,對方猛要求撤回《關于方猛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通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據(jù)此,一審判決駁回方猛的訴訟請求。
方猛不服,提起上訴,理由如下:
1、我在個人朋友圈發(fā)布語言和表情包沒有任何指向性,是宣泄情緒,是控制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范圍內的行為,不構成辱罵,不應上升為傳播負能量的高度;
2、公司所依據(jù)的《員工手冊》制定未經民主程序,未經員工代表大會通過,故不具備法律效力,對員工沒有約束力,另外,《員工手冊》的懲處措施并不包括降職,公司單方擴大了懲處的范圍。一審法院說理并未援引具體法條,主觀傾向明顯。
二審另查明,方猛2022年1月19日下午1點46分發(fā)布的微信朋友圈內容顯示發(fā)布者為“前途方猛”;該內容有前途客服范某雨、前途市場汪某新、前途美本中期戴某、歐亞后期錢某慧點贊;前途英國后期王某娜評論“注意文明禮貌用語”,方猛回復“這還不禮貌啊”,前途英國后期王某娜回復“你對禮貌有誤解”。
二審判決:互聯(lián)網(wǎng)并非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發(fā)布的內容不可隨心所欲,應保持理性、克制
二審法院認為,首先,互聯(lián)網(wǎng)并非法外之地,微信也早已突破朋友溝通、交流的功能,擴展到和工作有一定的關聯(lián),故微信朋友圈發(fā)布的內容不可隨心所欲,應保持理性、克制。
方猛對公司不同意其調休的行為有異議,應以恰當?shù)姆绞较蚬颈磉_自己的訴請,其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的內容超過了社會可容忍的界限;從對該內容有所反映的人員來看,基本都是工作中的人員,可見該內容在方猛的工作圈有一定的傳播。
其次,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具有管理權,對勞動者的不當行為,可以進行相應的處理。本案中,對于方猛的不當行為,公司可以給予與方猛行為性質相當?shù)奶幚怼?/p>
最后,公司給予方猛的處理是將其職務調整職務為人事專員,調整前后方猛的薪酬中取消了職務補貼600元,其他不變,該調整并無明顯失當。另外,《員工手冊》是方猛與其同事共同編制,由此可見,其對傳播負能量的行為持否定態(tài)度,其又以該《員工手冊》制定未經過民主程序來否定《員工手冊》,該理由不能成立。
綜上,二審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號:(2023)蘇02民終2118號(當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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