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關于奮力實現一季度經濟“開門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東發改〔2026〕20號)要求,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2026年春節企業新招用員工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的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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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內登記注冊的企業(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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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間招用初次在莞就業的非東莞戶籍人員,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連續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滿6個月及以上,可申領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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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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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春節企業新招用員工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
(二)企業與新招用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新招用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四)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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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持本指引第三條規定的材料到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登記注冊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局)提出申請]。企業申領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應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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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同一員工,只能申領一次本補貼。本補貼與人社部門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擴崗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聘用臺灣青年補助不可疊加享受,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申請。
(二)對提供虛假資料,獲取本補貼的單位,除依法追回補貼外,將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等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來源:東莞就業人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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