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實在沒想到,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率領的自民黨,剛在選舉中取勝就搞事情,而且這次選擇了對中國漁船動手。不過中方話音剛落,日本一天都沒抗住,中國船員和船長,已經全部釋放。根據日媒報道與中方回應,2月12日,日本水產廳在長崎縣外海扣押一艘中國大陸漁船并逮捕船長,然而不到一天,日方就釋放了中國船員。
![]()
日本迅速放人,原因很簡單,其一,那就是中方的壓力已經給到位了,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本次事件發生在2月12日長崎縣五島市女島西南約165-170公里海域。日方稱在此“專屬經濟區(EEZ)”內發現中國漁船作業,在發出停船指令未獲配合后,出動“白鷗丸”等四艘執法船實施圍堵并強行扣押漁船,逮捕47歲中國船長。日本水產廳將此定性為2022年以來首次對中國大陸漁船的扣押行動,凸顯其象征性意義。
而這次日本放人這么快,根據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的說法,中國駐福岡總領館,正協助船員安全返回,并重申“堅決維護中國漁民合法權益”。日方官員雖在釋放船長后仍強調“將繼續采取堅定立場”,但實際行動已顯示事件迅速降溫,說明日方也不想把事情鬧大。
而且我們的漁船應該是在日本的專屬經濟區內捕魚,日本方面應該提供了足夠的法理依據,我方與日方按照雙方簽訂的漁業協定,快速處理好這件事情,日方放人就是根據雙方協定履行的程序之一。另一方面,日方在扣押第二天,就釋放了船長,他們給出的條件是“提交了支付保證金的書面擔保”。說明已經沒有理由再繼續扣押下去,也只能放人。
![]()
不過從國際法與海上實操層面看,本次事件的核心爭議點在于,事發海域的性質與執法依據。日方所稱的所謂“專屬經濟區”主張,與中國在東海的海域權利主張存在重疊,兩國雖簽有《中日漁業協定》作為臨時安排,但關于具體執法邊界與程序仍存模糊空間。
日方出動多艘執法船實施強制攔截,展現其在水域監控與快速反應能力上的投入,說明是有預謀的。不過船長在24小時內獲釋,且方式為相對常規的“保證金擔保”,這也表明,日方在執法行動的法律證據強度、或外交成本考量上有所權衡。而日本此類“快速抓放”,一方面是希望通過執法行動,彰顯其對專屬經濟區的實際管控姿態,回應國內漁業團體及政治壓力;另一方面也是避免事態升級,尤其考慮到當前中日關系,日本也不希望再次發生更嚴重的外交危機。
![]()
更何況,這次事件中,中方反應迅速,不僅體現了“依法維權”與“機制化處理”并重的思路,外交部還第一時間強調《中日漁業協定》與船員安全,既重申原則立場,也依托領事保護機制務實介入,推動人員迅速獲釋。
不過近年來,日本不斷強化西南諸島防務與海上執法力量,中國海警與漁業活動也常態化出現在相關水域,使得類似摩擦風險持續存在。
所以此次事件從爆發到平息,或許說明雙方均認識到,過度對抗可能帶來的不穩定代價。尤其在全球地緣經濟格局變動、供應鏈安全與海洋環境合作等議題交織的當下,維持東海局勢的基本可控,符合雙方實際利益。不過,這并不意味著未來類似事件會完全避免,因為日本水產廳將此次行動稱為“今年首次扣押”,已暗示其執法活動將繼續。
而中方對漁民權益的維護立場也不會改變。所以東海或將進入一個“摩擦常態化但危機有限化”的階段,對此我們也要做好充分的應對準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