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煙花爆竹,臨港公安持續嚴查嚴打中!
煙花雖美,違法必究!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豬欄、車庫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甚至跨省運輸、線上聯絡購買,未顧及這些“移動炸藥包”帶來的風險。12日,臨港公安公布三起典型案例,1人被依法行政處罰,2人被刑拘:
案例一:
1月16日,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查處一起非法儲存、運輸危險物質案,抓獲違法行為人張某祥。
經查,2025年12月21日、29日,張某祥到江蘇省金山鎮購買煙花爆竹并非法運輸、儲存于其位于壯崗鎮下峪子村的豬欄內。現違法行為人張某祥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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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月24日,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會同團林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買賣爆炸物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坤。
經查,劉某坤多次通過線上聯絡非法購買爆炸物品,并非法存儲在自家車庫內。現犯罪嫌疑人劉某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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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月28日,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聯合團林派出所破獲一起危險作業案,抓獲犯罪嫌疑人趙某斌。
經查,自2025年12月份起,趙某斌將購買的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車庫內,涉嫌危險作業。現犯罪嫌疑人趙某斌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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