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邢臺一則消息在當地居民中傳得很快。
有居民發帖提醒鄉親們注意:今年全年都不能私自儲存、販賣煙花爆竹。已經買了的,要盡快處理——要么自己送到村委會或派出所,要么通知村委會,由村里統一上門拉走。
官方給出的“緩沖期”是從現在開始到18號,在這之前主動上交不處罰。
![]()
18號之后,公安機關會攜帶搜爆儀器入戶排查,一旦查到私藏煙花爆竹,可能面臨罰款,甚至拘留。
隨后,媒體聯系了邢臺公安信都分局。工作人員的回應也很直接:
家里要是有煙花爆竹,就主動交到附近派出所,就能免罰。今年就是按這個政策來執行的。
![]()
這并不是邢臺一地的情況。
此前,河北石家莊就有村民反映,當地干部已經挨家挨戶發放“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明白卡”。
這張“明白卡”寫得很清楚:
全時段、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鼓勵群眾舉報相關行為。
另外還特別提到一項安排——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可以用煙花爆竹置換生活用品。
但如果超過時間,或者被相關部門查到,就不再納入置換范圍。
![]()
不少網友看完之后,心里都有點復雜。
有人覺得這是為了安全和空氣質量,可以理解;也有人直言,入戶排查、動用搜爆設備,讓人心里多少有點不踏實。
畢竟在很多人記憶里,煙花爆竹一直和年味綁在一起,突然變成“必須上交的物品”,多少有些不適應。
但從目前各地釋放的信息來看,官方的態度已經很明確:
建議廣大居民不存、不賣、不放,主動上交煙花爆竹。
對官方的表態,你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